新建、改造、扩建工程“三同时”治理制度为了保证新建装置投产符合国家规定,制造较好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生命平安和健康,特制定本规定:1.但凡新建、扩建、改造的企业新工艺、挖潜改造等工程工程,都必须有保证平安消费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危害的设备,这些设备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不得消减。2.新装置的初步设计中,应有平安和劳动保护篇章,内容包括消费过程中存在的危险要素以及所采取的防护措施及可能效果等说明。3.新装置的平安卫生设计要符合消费设备平安卫生设计总那么(GB5083-)执行,电气设备设计按电气设备平安设计导那么(GS4064-)执行。4.设计、引进的负责部门要负责工程的施工监视,保证平安设备的顺利施工。5.新建、扩建、改造工程平安设备的使用资金要有单列帐目,不得随意消减。6.新建、扩建、改造工程的竣工验收要首先验收其平安设备是否按设计施工,是否符合消费平安要求,否那么不预验收,同时要追查负责监视部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