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平安事故责任追查制度
一、成立平安事故责任评议小组,成员如下:
***:法人代表(第一责任人)
***:园 长(直截了当责任人)
***:财务后勤
***:教学主任、聘用老师代表
二、平安事故责任追查原那么
1、按责论罚;
2、以警示、教育为主;
3、主管部门负责人员治理责任,连带追查;
4、追查时限不超过一学年;
5、追查程序透明、公正、不挟私报复;
6、容许被追查人辩白。
三、责任追查程序
1、事故发生后,责任评议小组成员从多角度理解事故发生的缘故、过程和受损程度;
2、评议小组按照理解的情况讨论分析事故责任的划分,并得出初步的追查方案;
3、将评议情况面告责任人,听取责任人的解释,按照实际情况复议追查方案;
4、按照事故的轻重依程序作出公开批判、扣奖金、留校观察(考核根本称职)、
解聘(考核不称职)等处理,严峻的报由上级行政机关处理;
5、一般事故一周内处理,严峻事故二周内处理,特大事故一月内处理;
6、追查结果实行存档、公示、上报制度。
四、本责任追查制度在教职工会议上通过后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