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周边环境平安检查表
周边环境平安检查表
序号
检查工程
检查结果
评价按照
实际情况
备注
1
危险化学品消费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划和规划
是
《施行方法》第十二条
2
危险化学品消费企业应当在设区的市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消费、储存的区域内
是
《施行方法》第十二条
3
危险化学品消费企业与周边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的间隔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是
《施行方法》第十二条
4
危险化学品消费企业与周边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备的间隔应符合有关法
2、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是
《施行方法》第十二条
5
危险化学品消费企业与周边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的间隔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是
《施行方法》第十二条
6
危险化学品消费企业与周边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的间隔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否
《施行方法》第十二条
7
危险化学品消费企业与周边根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消费基地的间隔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是
《施行
3、方法》第十二条
8
危险化学品消费企业与周边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间隔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是
《施行方法》第十二条
9
危险化学品消费企业与周边军事禁区、军事治理区的间隔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是
《施行方法》第十二条
10
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备与居住区、公共福利设备、村庄的间距不应小于100m
是
GB50160,
11
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备与厂外公路(路边)的间距不应小于20m
否
GB50160,
12
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备与相邻工厂(围墙)的间距不小于50m
4、
是
GB50160,
13
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备与通航江、河、海岸边的间距不应小于20m
是
GB50160,
14
是
GB50160,
15
散发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厂址,应位于城镇、相邻工业企业和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不应位于窝风地段
是
GB50187-93
16
建立单位应防止在自然疫源地选择建立地点
是
17
向大气排放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应布置在当地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被保护对象的上风侧
是
18
严峻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恶臭、粉尘、噪声且目前尚无有效操纵技术的工业企业,不得在居住区、学校、医院和其别人口密集的被保护区域内建立
是
19
排放工业废水的工业企业严禁在饮用水源上游建厂,固体废弃物堆放和填埋场必须防止选在废弃物扬散、流失的场因此及饮用水源的近旁
是
20
合成氨车间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间隔不应小于1000m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