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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暂行).doc

1、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暂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的实际,为了进一步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规范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保证职工的健康,确保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公司特修订了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暂行)。第二条 公司对在建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实行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负责制,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全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第三条 公司所属分局、直管项目部的在建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实行分局长(

2、项目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负责制,分局、直管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本单位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和审定,以及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分局、项目部的工程管理部门(工程技术部)。第四条 分局所属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实行项目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负责制,总工程师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包括对分包人的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工程技术部)。第二章 安全技术管理职责第五条 公司总工程师安全技术管理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制定和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规程、规范及管理制度等;按有关管理规定,审定签发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对分局、直管项目部报送公司审批

3、的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总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组织设计中一并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文件;审定签发重要安全技术文件。第六条 公司工程科技部的安全技术管理职责:负责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的制定、修订和公司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分局、项目部报送的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总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组织设计中一并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组织公司工程技术委员会参与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规程规范等重要文件的编制和审查。负责规程规范有效性的确认。第七条 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的安全技术管理职责:负责安全法律法规收集、有效性的确认、通知转发及发放;参与重大危险

4、源的辩识、分析和风险评价,收集并分类整理工程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负责收集分局、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检查资料及归档管理;负责组织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查;参与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规程、规范等重要文件的编制和审查。第八条 公司资产产权部的安全技术管理职责:负责公司设备物资及公司资产的安全管理办法的制定和监督执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对特种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负责落实与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及安全技术档案;同时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各二级单位、项目部及子公司(控股公司)对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各类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和审

5、查;督促公司各二级单位、项目部及子公司(控股公司)做好设备物资运行环境和工作场所的危险源辨识和方案(如设备的安、拆等)制定和审查工作。第九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管理职责:负责做好大中型设备、专用设备和特种设备安全操作人员、以及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等工作。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安全技术管理职责:负责建立专项安全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指导、监督、检查各二级单位、项目部将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纳入财务计划,并保证专款专用等执行情况,并督促其合理使用。第十一条 分局总工程师安全技术管理职责:全面主持分局的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组织领导本单位技术人员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安

6、全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监督、检查各项目部对项目重大危险源的辩识、分析和风险评价,以及相应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报审等相关工作;组织审定本单位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一并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收集、整理安全施工技术重要文件。第十二条 分局工程管理部(技术部)的安全技术管理职责:负责分局的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在分局总工程师领导下,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监督、检查各项目部对项目危险源的辩识、分析和风险评价,以及相应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报审等相关工作;对本单位所承建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重

7、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一并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需报送公司审批的,应提出初审意见,经分局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负责上报公司审批。第十三条 分局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技术管理职责:负责制定分局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各项目部对项目重大危险源的辩识、分析和风险评价,以及相应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报审、实施等相关工作;负责检查本单位在建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参与本单位所承建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一并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负责安全法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标准的有效性的确认、采购和发放、废止通知和

8、回收。第十四条 海外事业部安全技术管理职责:负责公司海外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在海外事业部总经理领导下,制定海外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监督、检查各项目部对项目重大危险源的辩识、分析和风险评价,以及相应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报审、实施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对各海外工程项目部报送的海外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组织设计中一并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第十五条 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设备物资部的安全技术管理职责:根据公司设备物资及公司资产的安全管理办法,负责制定本单位设备物资的安全管理办法细则。贯彻执行国家对特种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

9、理制度;负责落实与检查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台帐及安全技术档案;同时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本单位及项目部对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参与编写各类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本单位各项目部做好设备物资运行环境和工作场所的危险源辨识和方案(如设备的安、拆等)制定和审查工作。第十六条 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管理职责:负责做好本单位大中型设备、专用设备和特种设备安全操作人员、以及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等工作。第十七条 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财务部安全技术管理职责:负责建立本单位专项安全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项目部将安全技术措施费

10、用纳入财务计划,并保证专款专用等执行情况,并督促其合理使用。第十八条 项目部总工程师安全技术管理职责:主持本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各项安全技术规程、规范、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制定审查本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对工程项目危险源的辩识、分析和风险评价,以及相应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报审、实施等相关工作;组织审查本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阶段性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组织设计中一并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同时督促、检查工区(作业队、分包人)技术人员的交底工作;审查报送监理工程师的全部安全施工技术文

11、件资料。第十九条 项目部安全总监安全技术管理职责:负责对工程项目危险源的辩识、分析和风险评价,并参与相应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报审、实施等相关工作;参与审查本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阶段性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组织设计中一并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同时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情况。第二十条 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工程技术部)的安全技术管理职责:负责本工程项目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在项目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制定本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含奖罚细则);负责对工程项目危险源的辩识、分析和风险评价,以及相应专

12、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报审、实施等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工程项目实施阶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专家论证等相关工作;对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经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负责按规定程序报批。第二十一条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的安全技术管理职责:负责制定本工程项目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参与对工程项目危险源的辩识、分析和风险评价,以及相应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报审、实施等相关工作;负责本工程项目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检

13、查;参与编制本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安全法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标准的有效性的确认、采购和发放、废止通知和回收。第二十二条 项目部设备物资部的安全技术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公司设备物资及公司资产的安全管理办法,以及本单位设备物资的安全管理办法细则。贯彻执行国家对特种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与检查本项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建立本项目特种设备台帐及安全技术档案。做好大中型设备、专用设备和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取证等工作。参与编写大中型设备、专用设备和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组织

14、编写其它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全面做好本项目部设备物资运行环境和工作场所的危险源辨识和方案(如设备的安、拆等)制定工作,预防设备物资的意外伤害,杜绝重、特大设备物资事故,参与设备物资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第二十三条 项目部财务部安全技术管理职责:严格执行本单位专项安全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将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纳入财务计划,并保证专款专用。第二十四条 项目部工区(队、厂)总工程师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职责:负责本工区(队、厂)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组织学习并执行工程所需的安全技术规程、规范;遵守执行分局、项目部、公司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等文件;组织对工程项目危险源的辩识、分析和风险评

15、价,以及相应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报审、实施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对不安全的环节及隐患要主动提出建议;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技术措施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源辨识与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对工区(队、厂、分包人)班组长、生产技术骨干或班组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填写“技术交底记录表”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记录表”,归档保存备查,并督促执行。第二十五条 项目部工区(队、厂)工程管理部(工程技术部)的安全技术管理职责:负责对工程项目危险源的辩识、分析和风险评价,以及相应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报审、实施等相关工作;负责编制本单位承建项目

16、的安全技术措施,参与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在工区(队、厂)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含奖罚细则),会同工区(队、厂)有关部门编制所承建项目部实施阶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工区(队、厂)总工审核,工区主任(队长、厂长)批准后,负责报项目部审批。第二十六条 项目部工区(队、厂)安全管理部的安全技术管理职责:负责制定本单位承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工程项目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检查,并将查检结果报项目部归口管理部门;参与对工程项目危险源的辩识、分析和风险评价,以及相应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报审、实施等相关工

17、作;参与编制本单位承建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安全法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标准的有效性的确认,采购、发放、废止、通知和回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第二十七条 班组长、技术骨干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职责: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措施不当,要及时会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整改,做好安全记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或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第三章 安全技术措施定义和分类第二十八条 安全技术措施是指在工程项目生产(作业)活动中,根据工程项目特点、规模、结构复杂程度

18、、工期、现场环境、劳动组织、施工(作业)方法、施工(作业)机械设备、变配电设施、架设工具以及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针对施工(作业)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和分析,找出危险源、危险因素,为消除和控制危险隐患,从技术和管理上采取措施加以防范,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第二十九条 安全技术措施分系统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系统安全技术措施是指在制定实施阶段总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中,一并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是指针对工程项目存在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并在评价的基础上而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加以预防。 第四章 安全技术措

19、施编制第三十条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涉及到广泛的施工技术,是保证施工安全和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的措施。第三十一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应在对危险源辨识、有害因素辨识、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先进科学的原则,注重措施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第三十二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范围包括:1、改善施工环境和生产条件,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2、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防止职业病发生的措施;3、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抵御自然力破坏的措施。第三十三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工程技术部)牵头,会同项目部有关部门及工区、作业队(厂)的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共同编制

20、,经项目部总工审查、项目经理批准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后组织实施。第三十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要求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中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应针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下列情况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不限于):1.施工中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不限于)见附件1。2.对确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目录见附件2);3.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目录见附件3);第三十五条 项目部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1.工

21、程概况、施工程序及要求。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图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3.施工危险源的辨识、分析。4.针对识别出的危险源分别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有定量、定性的分析、计算。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第三十六条施工专业承包的项目,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报项目部审批,经项目部审批后,项目部应按规定要求报批。第三十七条项目部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审批程序报批。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22、部认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的专项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部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行)规定,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专家论证。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一)专家组成员: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第三十八条 按规定程序审批,要有充分的时间落实各种安全

23、设施。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施工边界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安全技术措施也必须相应补充和完善,并做好审批手续。第五章 文件审批程序第三十九条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完成,经项目部安全管理部、设备物资部、经营管理部等部门会签后,按安全技术管理职责,有序地进入审批程序。审批分为校核、审查、批准。第四十条 审批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技术管理职责,使安全技术措施对工程施工顺利实施起到有效保证。第四十一条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权限及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具备设计(或拟稿)、校核、审查、批准的审批签名程序。(一)公司直管项目部1.内部紧密运作的项目部:总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组织设计中一并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上报公司后,由公

24、司工程科技部组织工程技术委员会、公司职能部门等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审批。其它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直管项目部自行审批。2.内部分标运作的项目部:总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组织设计中一并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先报项目部审查后,由项目部上报公司,公司工程科技部组织工程技术委员会、公司职能部门等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审批。其它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直管项目部审批。3.公司指令上报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按安全技术管理职责程序由项目部初审后上报公司,公司工程科技部组织工程技术委员会、公司职能部门等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审批。(二)公司所属分局序列单位1.分局所辖在建工程项目总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组织设计中一并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局

25、审查,再报公司审批,公司工程科技部组织工程技术委员会、公司职能部门等相关人员进行审批。2.项目部认为有必要上报分局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查,项目经理批准后上报分局审批。3.对其它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查,项目经理批准。(三)海外事业部1.海外工程项目总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组织设计中一并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海外事业部组织工程技术委员会等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审批。2.海外项目部认为有必要上报海外事业部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查,项目经理批准后上报海外事业部审批。3.对其它海外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

26、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查,项目经理批准。(四)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项目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按上述审批程序,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主持,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有关分局、有关项目部人员,公司工程技术委员会相关专业人员或公司外聘专家进行审批。第四十二条 需公司审批的专项方案或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在项目施工前一个月,将专项方案或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审批。合同文件规定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按合同要求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对于针对重大危险源而制定的专项方案,以及上报公司审批的专项方案、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汇总本单位实施后的专项方案、重大安全

27、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及其相应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按季度将上述资料的电子文件(或扫描件)上报公司工程科技部备案。第四十三条 对于被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部门必须以书面或OA办公系统方式提出审批意见,分局、项目部收到审批文件后,必须严格按审批意见,对安全技术措施有关内容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第四十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上报公司主管职能部门15天内未做出书面或以OA办公系统方式批复意见,分局、直管项目部可视同公司主管职能部门默认,如执行中出现问题,公司将追究责任人应负的失职责任;安全技术措施上报分局主管职能部门后,15天内未做出书面或以OA办公系统方式批复意见,项目部可视同分局主管职能部门默认,

28、如执行中出现问题,公司将追究分局一把手行政责任、分局总工程师的安全技术责任。第四十五条 按规定要求应上报公司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局、直管项目部未上报的,或报后未按公司审核批复意见、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复意见组织实施,给工程造成工期滞后、经济亏损和质量、安全事故的,公司将根据公司对在建工程管理的有关制度,追究分局长、项目经理(包括常务副经理)行政责任,总工程师的安全技术责任。第六章 审批部门及审批人员责任第四十六条 审批部门要认真学习安全技术措施,理解工程项目施工条件、施工方法,准确把握其要点,以书面或OA办公系统方式提出审批意见;并在相应责任处亲笔签字。第四十七条 审批部门及审批人员责任1.贯彻

29、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制定和颁发的有关政策及规程、规范(技术、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技术标准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对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等相关规定。3.对安全技术措施认真研究,广泛的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必要时组织公司内外有关专家审查。4.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批复意见应符合工程项目实际、安全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环境管理标准、安全管理规定及管理办法,应明确提出所报安全技术措施中存在的问题。5.审批部门应在15天内提出审核批复意见稿提交上级领导审定,并将审批意见通过公司OA办公系统(或以书面形式、扫描

30、件电子版)下发给相关报批单位。6.如果工作不认真、疏忽,对上报的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未做到全面的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批复,给工程项目造成工期滞后、经济亏损和质量、环境、安全事故的,公司将根据公司对在建工程管理的有关制度,追究审批部门领导(包括分局总工、项目部总工)、审批人员的责任。7.对项目部内,校核人、审查人、批准人未履行职责而签名,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过程中或实施后,给工程项目造成工期滞后、经济亏损和质量、环境、安全事故的,公司将根据公司对在建工程管理的有关制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第四十八条 在每个项目开工前,项目部要根据施工技术文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有关人员

31、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填写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1.一级交底施工总组织设计、阶段性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组织设计、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专项施工组织设计一并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由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项目部技术、环境、安全、质量、生产(调度)、计划、经营管理、设备物资供应等有关部门人员及工区(队、厂、分包人)的主管领导和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必须填写“安全技术措施一级技术交底记录表(见附件4)”,并归档保存备查。2.二级交底工区(队、厂、分包人)的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向工区(队、厂、分包人)班组长

32、、生产技术骨干或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填写 “安全技术措施二级技术交底记录表(见附件5)”,并归档保存备查。3.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必须贯彻国家的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和公司对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要求、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第八章 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第四十九条 工程项目施工必须严格执行经审批同意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部经理是安全技术措施执行的第一责任人, 项目部经理负责组织项目部总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对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检查,项目部总工(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工程技术部)应加强检查并落实所下达的安全技术措施

33、实施情况及可行性,必要时应及时补充修订(应经审核批准)。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监督和检查,并将检查资料归档保存备查。第五十条 安全技术措施实行责任追究制,即措施编制、交底、实施、监督按安全技术管理职责负责,项目经理要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所需的资源投入予以保证,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效果负全面责任。 第五十一条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除认真检查外,还应建立必要的与经济挂钩的奖罚制度。第五十二条 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遇到条件变化后或考虑不周,必须变更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后实施。第五十三条 安全技术措施中

34、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应列入施工计划采购,实行验收制度,并按规定要求进行检定。 第五十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文件资料管理:项目部应从施工准备阶段起,建立以总工程师主管、工程部(工程技术部)和安全管理部门主办,其他有关部门配合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分级管理责任制,项目部工程部(工程技术部)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第五十五条 海外事业部、公司所属分局序列安全管理部门,要制定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单位所辖的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认真检查,加强其监管。第五十六条 公司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对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第九章 考 核第五十七条 考核

35、规定1.在各年度内,分局、海外事业部对项目部上报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技术措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审批,审批率达100%,并进行了现场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在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中,该项考核计满分。2.在各年度内,公司直管项目对项目部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技术措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审批,审批率达100%,并进行了现场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在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中,该项考核计满分。第十章 附 则第五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第五十九条 本规定的解释和修改权,公司授权公司工程科技部。第六十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项目经理部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附件:1.施工中存在危险

36、性较大的工程项目目录(不限于)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目录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目录4.安全技术措施一级技术交底记录表5.安全技术措施二级技术交底记录表附件1:施工中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目录(不限于)1.土建施工(1)桩基施工、土方开挖、地下洞室工程施工、高边坡施工;(2)大型排架和高栈桥施工;(3)高处临空、高处临水施工;(4)脚手架工程,尤其是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设计、搭设、使用和防坠等;(5)高空作业以及上下安全通道;(6)建筑围档和安全网的架设等;(7)垂直运输设备的安拆、稳定性和安全装置;(8)洞口及临边的防护方法和立体交叉作业区的隔离;(10)施工用电、在建

37、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间距没有达到最小安全距离时采取的保护;(11)防火、防毒、防雷、防爆及放射性元素等;(12)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置;(13)炸药库管理安全措施。(14)围堰工程。(15)跨既有线工程。2.机电、金属结构制安(1)机电、金属结构制安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2)大型金属结构、机电设备运输、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与拆除;(3)两层及两层以上交叉和系统性电气作业;(4)重要部位应有安全防火措施。3.变电设施给施工人员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4.水上、水下工程施工。5.特殊工程施工爆破;起重吊装;沉箱和沉井;各种特殊架作业;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基坑维护

38、;模板工程;高架门机(塔吊)、物料提升机、垂直运输设备安装与拆除;拆除工程等;6.施工中有毒,有害、易爆、易燃、放射性元素等作业; 7.场内运输及人行通道的布置;可能给施工人员造成的危害;8.立体交差作业、结构吊装、深基坑工程;9.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1)夏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防雨水、排水、防止地基沉陷、边坡坍塌、6级及以上风级等。沿海地带防御台风。防雷击。(2)雨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防触电,防雷击,防坍塌和防台风的安全技术措施。(3)冬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昼夜室外平均气温低于5或最低气温低于-3时,均为冬季施工,应编制防寒、防毒、防滑、防冻、防火、防风、防煤气、防爆等安全技术措施。10其它

39、存在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及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附件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目录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4.起重

40、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5.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吊篮脚手架工程。(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3)一次爆破总药量小于1t的爆破开挖工程。7.围堰工程8.其它(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人工挖扩孔桩工

41、程。(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5)预应力工程。(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附件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目录1.深基坑(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

42、以上。(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4.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5.拆除、爆破工程(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

43、构筑物的拆除工程。(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5)一次爆破总药量小于1t的下列爆破开挖工程: 距爆区1000m范围内有国家一、二级文物或特别重要的建(构)筑物、设施; 距爆区500m范围内有国家三级文物、风景名胜区、重要的建(构)筑物、设施; 距爆区300m范围内有省级文物、医院、学校、居民楼、办公楼等重要保护对象。(6)一次爆破总药量大于1t的爆破开挖工程。6.围堰工程7.其它(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

44、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附件4:安全技术措施一级技术交底记录表 项目名称:交接地点时 间交底单位接受单位主持人主讲人(签字)接受人(签字):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交底主要内容:一、简要说明项目存在的危险源、危险作业情况:二、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方法及注意事项:三、安全、质量标准和可采用的操作规程:四、针对工程项目的危险源、危险作业而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五、安全、质量、环境保证措施:六、应急预案: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注:可附纸附件5:安全技术措施二级技术交底记录表项目名称:交接地点时 间交底单位接受单位主持人主讲人(签字)接受人(签字):一、简要说明工程项目存在的危险源、危险作业情况:二、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方法、工序操作要点及注意事项:三、安全、质量标准和可采用的操作规程:四、针对工程项目的危险源、危险作业而采取的应急处置办法:五、安全、质量、环境保证措施: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注:可附纸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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