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机主司机岗位平安消费责任制一、岗位职责 1、主司机是保证本机组平安消费经济运转的直截了当负责人,在值班期间受值班长的领导,执行其下达的命令。 2、应熟知汽机设备的构造、功能,理解厂用电及锅炉设备的有关技术、平安征询题,认真搞好设备运转,正确监视各项仪表指示,觉察异常及时处理并汇报值班长。 3、每半小时对重点设备检查一次,每一小时对本机组的设备全面检查一次,正确填写运转日志和操作记录。 4、严格执行各项平安规程和运转治理制度,觉察运转异常和设备缺陷时要及时汇报值班长并正确处理做好记录。 5、应熟知机组的操作维护和事故处理工作。 6、经常监视负荷、汽温、汽压、油温、油压、真空等重要参数。细心测听
2、机组的声音,确保机组平安经济运转。 7、值班期间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需要离开时应告知值班长,并向副司机说明去向。 8、其他车间发惹事故时,应严守工作岗位,亲切监视仪表指示和机组运转情况,保持与值长联络。 二、责任追查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予汽机运转班长以经济处分、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9、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10、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11、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12、本班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的; 13、对严峻事故预兆或者已觉察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14、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或者隐瞒事故不报的; 15、决策失误造成别人损害或损失的; 16、阻碍、干预事故调查工作,回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