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营治理部工资科平安消费责任制
运营治理部工资科是煤矿人力资源治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开发、人员的合理配置、绩效考核、六工动态考核、为我矿平安消费提供人力资源和人才资源,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劳动、工资、保险平安等政策法规,。
一、平安职责
第1条 负责制定本矿劳开工资治理方法,按照定额定员编制组织方案、平衡调剂劳动力余缺,配合结算中心,搞好工资内部分配和绩效考核工作。
第2条 配合组织人事科搞好人事治理工作,制订下井人员劳动定员标准。
第3条 负责人才交流中心的治理,做好内部待岗人员培训和再上岗的考核工作,搞好劳务输出入、治理工作,做好内部退养人员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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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条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搞好员工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等制度的工作。
第5条 负责搞好伤病残员工的劳动鉴定和治理工作。
第6条 负责定期对员工进展职业病的调查,并组织鉴定,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防止或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平安健康。
第7条 负责员工的调配治理,按照实际消费需要合理配置人员,保证满足平安消费的需要
第8条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资核算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和业务指导工作。
第9条 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员工的劳动纪律制订,并监视执行。
二、责任追查
第10条 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执行不好不能做好三项制度改革的,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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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条 不能按照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劳动人事方针政策,制定本公司劳开工资治理方法、编制组织方案、平衡调剂劳动力余缺,工资内部分配和绩效考核出现偏向和失误的,负主要责任。
第12条 内部待岗人员培训和再上岗的考核工作不到位,致使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作业造成事故,负主要责任。
第13条 人力资源开发不到位,不能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平安技术培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的,不能到达上岗要求的,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14条 不能及时足额上缴员工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15条 伤病残员工的劳动鉴定不到位,出现上访现象的,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16条 员工人事档案的治理工作不力,出现档案的更改和泄密的,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17条 对公司工资核算员选拔培训、考核和业务指导不力,使矿平安消费遭到阻碍,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18条 人员调配不平衡,不能满足平安消费的需要,负主要责任。
第19条 未能按规定及时组织职业病组织鉴定、建档治理,造成后果,负主要责任。
第20条 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公司劳动纪律制订、检查和执行,在劳动纪律制订和检查执行时出现不良现象的,负主要责任。
第21条 对上述负直截了当责任、主要责任的,除按规定对责任人进展责任追查外,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单位一定的经济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