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费设备、设备报废治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设备、设备报废治理,实在杜绝各类设备事故发生,确保平安消费,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凡本厂所有消费设备和设备均适用本制度。 3设备、设备报废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各车间方可申请设备、设备报废 3.1通过预测接着大修后技术功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质量量的。 3.2设备老化,技术功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3.3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3.4因磨损、腐蚀、事故或其他灾祸使设备遭受严峻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5严峻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平安与健康,进展改造又不经济的。 3.6国家明文规定淘汰的。 4设备、设备报废的审批
2、 4.1凡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设备、设备应由各车间向设备设备主管部门提出报废申请,设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鉴定,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经厂长批准后,报设备治理部门,经本厂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 4.2凡符合报废条件的零件应由车间填写报废申请表,经厂长审批后,方可报废。 4.3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5设备、设备的销账 5.1设备、设备经报废后,设备资产的帐、卡及其他随机材料应随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注销。 5.2设备主管部门负责搜集、整理、建档报废设备各类材料,并做好上报工作,车间应做好报废设备的登记工作。 5.3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由财务部门做好残值回收工作。 6设备、设备报废审批过程中,报废处置的治理 6.1设备、设备报废审批过程中,必须注明该设备的状态,并明确责任人,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监视检查; 6.2对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负责处理报废的部门、单位组织制定报废方案,明确责任机构、职责,过程执行明细,平安措施及报废后的上报、注销工作,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