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来施工人员平安治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保障外来施工人员的平安和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参加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等工程工程的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应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厂方(甲方)必须对外委施工的单位(乙方)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平安保证条件进展确认。其内容:? 、验证乙方营业执照及运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乙方施工治理才能和队伍素养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乙方平安消费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平安措施是否落实。?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确实认,要由机动、平安结合审查,认证后,方能委托。? 第五条? 甲乙双方要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合同中,必须有平安条款,明确双方的平安工
2、作责任。? 临时追加的工程,除按程序补办手续外,要由质量平安环保处审定平安措施后,方可施行。? 第六条? 乙方施工前,必须落施行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平安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等工作,并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 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做到:? 、明确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代理人为平安工作第一负责人。? 、明确双方现场平安治理的对口工作人员。? 、甲方向乙方介绍本单位厂规厂法及各项平安治理制度,并进展平安技术交底,明确平安技术要求,提供平安施工条件。、甲方有关人员陪同乙方各级领导和平安治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平安措施。5、甲方质量平安环保处要同乙方签订平安协议书。? 6、甲方对乙方全体施工人员进展平安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场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向甲方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