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平安消费领导小组平安消费职责一、认真贯彻平安消费法、矿山平安法及其它法律法规有关矿山平安消费的方针政策;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平安消费方针。领导矿山各职能部门有效地开展平安消费工作。二、严格落实各项平安治理制度,从火工材料的购置、运输、领取、保管、现场爆破作业,到采掘作业的清理工作面、顶板治理,平安防护用品的穿戴、平安资金的投入、事故隐患的整改等各方面开展监视、检查、考核工作。三、催促矿山治理人员做好工人的平安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的资历证培训,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四、不断完善矿山平安治理机制,提高平安治理效能。五、加强治理层建立及部门分工协作,充分发挥不同岗位的职能作用。六、加强矿山平安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的监视工作,提高矿山平安消费水平。七、催促矿山做好外来人口的治理,工作人员的保险及文明消费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