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桥梁施工平安技术治理制度 第一条 编制按照 为加强桥梁工程施工平安治理,保证职工在施工消费中的平安和健康,大力减 少各类事故,保障从业人员在消费过程中的平安和健康,以及工程的财产平安,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建立工程平安消费治理条例》和《平安消费许 、 可证条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平安治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 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六镇高速 3 标工程经理部桥梁工区。 第三条 桥梁工程平安方针和目的 一、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平安消费方针,表达以人为本 的理念,落本质量、平安、工期、优质、高效、
2、平安、文明、低耗地完本钱工程施 工任务,标准我标段施工平安治理和施工作业行为,创立平安消费标准工地。 二、 桥梁工程平安治理目的 1、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平安责任事故。 2、杜绝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3、 杜绝严峻机械设备事故。 第四条 平安消费治理组织机构 一、为加强桥梁工区平安治理工作,工程经理部成立了以工程经理任组长、副 经理及总工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平安治理领导小组,对桥梁工程建立 过程中平安消费方面的严峻征询题进展决策。 二、工区成立了以工区主任为组长的平安消费治理小组,设立专职平安治理人 员。工区主任是平安消费治理第一责任人,对桥梁施工平安消费负
3、有全面责任;专 职平安治理人员负责平安消费治理的日常工作,对桥梁施工平安消费负有监视、检 查及治理责任;其他负责人及成员,按照各自分工负有相应平安责任。 第五条 平安教育和检查 一、平安教育 1、坚持平安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制度,加强对各级治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 平安根底教育和技术培训。 2、对担负桥梁重点工程工程和重要岗位的人员如焊接、登高作业、起重等,要 重点培训、持证上岗。 3、抓好桥梁工程施工现场的平安宣传教育,要设立固定的平安宣传标语、平安 警示和平安警告标志。 4、建立施工平安预备工作验收制度,每项工程开工前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施工 组织设计是否有平安措施,施
4、工机械设备是否符合技术和平安规定,平安防护设备 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通过培训,平安消费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发 生的危险情况是否有预防措施等。 二、平安检查 1、定期平安检查 工程部每月进展一次平安大检查,工程经理主持,质检平安科牵头,工程科、物资装备科、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参加。 2、不定期平安检查 按照工程进展情况、施工任务、气候环境等情况,工区要进展不定期平安检查, 同时专职的平安员进展日常的巡回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防洪、防火、防触电、 防物体打击、防盗、防高空坠落等;安保部组织,各部门参加。 3、专项平安检查 对桥梁工程不定期地进展专业性平安检查。检查由工程质
5、检科主持,各部门参加,检查的内容和方式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4、施工平安检查 针对施工平安治理、施工平安技术、施工平安作业等认真检查细心并做好记录。 对平安检查觉察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第六条 施工现场平安治理 1、施工现场根本平安要求 工地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围护设置,入口处一般应有(特别工程工地除外)工程 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牌,并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概况表(或称“施工公 告”)、平安纪律(或“施工现场平安治理规定”)。使进入该工地员工,能对该工 程的概况有一个根本理解和留意平安忠告。 2、道路运输 工地主要道路应与主要临时建筑物道路
6、连通。 场内运输道路应尽量减少弯道和穿插点。频繁穿插处,必须设有明显警告标志。 3、材料堆放 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 预制构件、 施工设备构件等)都应该按施工平面布置 图规定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定。各类材料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 4、施工现场平安设备 平安设备如平安网、洞口盖板、护栏、防护罩、各种限制保险装置都必须齐全 有效,同时不得擅自撤除或挪动,因施工确实需要挪动时,必须经工地施工治理负 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的临时平安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复原。 5、平安标识、标牌 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平安宣传标语牌外, 危险部位还必须悬挂按照 《六镇高速施工标准化治理手册》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通过
7、坑洞等处还应设红灯示警。 6、平安防护 内容参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平安技术标准》(JGJ80-91)、《起重机械平安 规程》(GB6067-85)、《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平安技术标准》(GB12602-90)、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平安技术标准》(JGJ88-9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 程》(JGJ126-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安技术标准》(JGJ46-2005)、《建 筑机械使用平安技术规程》 (JGJ33-2001)、 《现场施工平安防护用品标准与使用》 (GB2811-1989、GB5725-1997、GB6095-1985)、有关规定执行。 7、平安文明施工 按照环
8、保的要求,做好防污降尘工作,不准乱排、乱倒污水和施工垃圾,防止 弃碴堵塞河道。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有条件或有要求的道路与场地应平坦、硬 化、畅通,并有交通标志。 8、施工机械设备 对进入现场施工的机械设备及平安防护器具进展检查,并在使用中定期进展检 查; 检查不合格的, 不得使用。 应定期对机械设备及平安防护器具等进展维修保养, 保证各类机械设备及平安防护器具的完好、有效。 9、平安隐患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平安巡查,并对违犯施工平安技术标准、标准和操作规程的 行为及时制止或者纠正;对觉察的平安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平安消费事故 施工现场发生平安事故时,应当立即上报
9、工程部及工区领导,保护事故现场, 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缘故需要挪动现场物件 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有条件的应当拍照或录像。 11、危险品、爆炸物品使用 1)关于爆破及引爆物品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各种可燃 性液体(燃油)等在运输、保存、使用中,除按规定外,并按照其功能特点采取相 应防爆措施。 2)各种气瓶运输、存放、使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瓶平安监察规程》 有关规定。氧气瓶与乙炔瓶及易燃物品严禁同室储存;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 器设备,距明火的间隔不得小于 10 米,使用时
10、间隔不得小于 5 米; 12、施工用电 1)桥梁工程临时用电系统采纳三相五线制,供电末端设专用保护线,重复接 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大于 10Ω。 2)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各级开关箱必须装备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 电设备,除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3)总配电箱设在靠近电源的地点,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间隔不超过30m,开关 箱与其操纵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间隔不超过3m。 4)夜间作业面应有足够的照明。作业地段,每平方米不小于15W。照明灯光保 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耀,按照施工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确定高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