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设备及人员平安治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的平安使用及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治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平安。适用于对特种设备购置、使用、维修、保养、报废治理及对特种作业人员习惯岗位要求。3.1特种设备包括锅炉、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等。3.2企业所购置及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强迫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必须带有相应的随机证明文件。3.3特种设备的安装、大修、改造单位必须具备省级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机构或者其受权的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机构颁发的资历证书。3.4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前,必须持施工方案等相关材料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机构备案。3.5安装、大修、改造后
2、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平安技术功能,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规定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并由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的机构出具检测检验报告,颁发特种设备平安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3.6安装、大修、改造的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负责该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材料等转交与发包方,存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3.7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觉察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缺点运转。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案。3.8按期向使用特种设备所在地的检测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平安检验合格标志。平安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3.9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展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当向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机构报告。3.10特种设备一旦发惹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求援措施防止灾祸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3.11特种作业人员(电工、锅炉工、焊接工、水处理工、起重工、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进展平安消费、平安技术的专业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持特种作业治理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准上岗。引进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展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4.1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5.1特种设备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