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检修作业治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标准设备检修作业人员的平安行为,加强设备检修作业的治理,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设备检修作业平安治理要求,适用于公司的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
3 职责
3.1 平安部是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归口治理单位,负责设备检修平安作业证的审批,对公司的设备检修作业平安进展监视、操纵和考核。
3.2 各车间负责设备检维修作业标准的贯彻、执行,建立完备的设备台帐、设备检修台帐。
4 治理内容与方法
4.1 设备检修的定义
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备规定的功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2、4.2.1 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
4.2.2 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平安治理协议。
4.2.3 按照设备检修工程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平安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工程平安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详细平安工作。
4.2.4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展平安教育,平安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有关检修作业的平安规章制度。
2)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要素和可能出现的征询题及相应对策。
3、
3) 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本卷须知。
4)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历、教训。
4.2.5 检修现场应按照GB 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平安标志。
4.2.6 检修工程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展检修方案交底。
4.2.7 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平安措施落实。
4.2.8 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平安标准的规定执行。
4.2.9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4.2.10 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
4、合格后交出。
4.2.11 检修工程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平安要求。
4.2.12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器具、手持电开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展检查;手持式、挪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平安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2.13 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平安警示标牌或加锁。
4.2.14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讯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4.2.15 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展检
5、查,确保平安。
4.2.16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4.2.17 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平安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4.2.18 应将检修现场阻碍检修平安的物品清理洁净。
4.2.19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4.2.20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4.3.1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4.3.2 检修作业人员应恪守本工种平安技术操作规程。
4.3.3 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
6、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4.3.4 多工种、多层次穿插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3.5 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平安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4.3.6 夜间检修作业及特别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展平安监护。
4.3.7 当消费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平安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顿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平安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4.4 检修完毕后的平安治理
4.4.1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平安设备应恢复其平安使用功能。
4.4.2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4.4.3 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洁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