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尾矿库作业现场平安治理制度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标准选矿厂尾矿库电力线路、照明、危险地段平安警示标志治理等工作、岗位平安教育及相关设备的平安治理,保证员工治理工作和岗位平安情况处于掌控之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尾矿库。 第二章 电力电缆线路平安治理 第三条 禁止挖掘地埋电缆沟上部及两侧,保持电缆沟盖板完好,沟内无积水、淤泥堵塞情况,无机械损伤。 第四条 定期检查电缆终端盒,中间接线盒接头,保证其结实,无发热渗油现象。 第五条 保持户外露天电缆钢带完好、外护层麻被无脱落。 第六条 接地线必须良好,无松动、断股现象。 第七条 定期测试绝缘电阻,并要有记录。 第八条 库区
2、内电力线路必须按要求敷设整齐,禁止乱扯乱接。 第九条 架空线路、牵引网路、通讯线路的对地间隔要符合规程要求,线路通道要及时清理。 第三章 照明治理 第十条 夜间作业时,所有作业点及危险点有足够照明。 白班作业时,留意节约用电。 第十一条 变电所(室)内照明设备和防火设备完好,照明(包括事故照明)充足。 第四章 危险地段平安警示标志治理 第十二条 供配电设备及危险地段(山坡、坝体、深水区等)的平安警告标示牌齐全、明晰、正确、标准、安装结实。 第十三条 平安标志牌要悬挂端正、保持清洁、严禁人为恶意涂抹破坏。 第五章 附 那么 第十四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桦甸矿业公司平安环保部。 第十五条 本制度假设与国家和通钢矿业公司的相关规定相抵触,按国家和通钢矿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