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企业平安消费奖惩规定
第一条为了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平安消费治理,严格执行平安消费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在消费过程中的人身平安和财产平安,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才能的提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上海市建立工程施工平安监视治理方法》、《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平安消费奖励的对象和范围
凡在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仓库、车间、消费基地、生活基地进展消费和治理活动的个人和集体,在平安消费工作中作出成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给予奖励。
1、典范恪守平安消费和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
2、度。获得各级政府机构颁发的文明工地称号或平安消费考评无重伤事故、无严峻险肇事故、无严峻违章行为的;
2、履行各级平安消费岗位责任制。在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维护平安消费稳定秩序方面作出特别奉献的;
3、在平安设备和平安技术措施方面有创新、革新、严峻改良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通过实践验证或有关部门审定认可的;
4、在防止和防止严峻伤亡事故、严峻机械设备事故、严峻火灾和管线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
5、在各类平安事故抢救过程中的立功人员。
第三条奖励方式
1、凡符合奖励条件的集体和个人,给予精神鼓舞和物质奖励。个人可奖一百元至一千元;集体可奖五百元
3、至二千元。
2、凡符合奖励条件的集体和个人,优先推荐参加上级机关开展的平安消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活动。
第四条奖励的施行方法
对符合平安消费奖励条件的个人或集体,由工程部提出书面材料报公司平安监视部、工程部进展复核确认,由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平安奖励的奖金来源
1、对工程部的平安消费和文明施工建立的奖励,按工程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
2、被集团、市建委、市平安监察部门、市总工会评为平安消费先进个人和集体的,按评选单位的规定支付奖金。
3、对其它符合奖励条件的个人或集体颁发的奖金,由违章罚款专项中列支。
4、奖金发放按公司有
4、关工资奖金发放治理制度规定的手续办理。
第六条平安消费经济处分的对象和范围:
凡在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仓库、车间、消费基地、生活基地进展消费和治理活动的个人和集体违犯平安消费规章制度和发生伤亡事故、严峻机械设备事故,严峻火灾和管线事故的,除责令其立即改正外,并给予经济处分。
1、凡发生死亡事故的,处以单位罚款二万元。
2、凡发生严峻机械设备事故,严峻火灾和管线事故的,处以单位罚款二万元。
3、凡发生重伤事故的,处以单位罚款二千元至一万元。
4、对伤亡事故、严峻机械设备事故、严峻火灾和管线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直截了当责任、间接责任和治理责任的人
5、员,处以罚款一百元至一千元。
5、其他违章行为,按《上海世方建筑工程关于违犯平安消费规章的处分细那么》进展处分。
第七条经济罚款的施行方法
1、对第六条14款的处分,由公司平安监视部、工程治理部按各自的职能范围开具《违章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留底、二份交公司财务部。财务部按《违章罚款通知单》对处分个人或单位进展扣款,并附一份《违章罚款通知单》给被处分个人和单位,作为扣款按照。
2、对第六条第5款的处分执行,由公司或工程部的专职平安员、机管员和消防员施行,签发《违章罚款通知单》,由被处分责任人当场签字认可,再送交公司或工程部财务部门进展扣款。
3、公司
6、和工程部的财务部门应按《违章罚款通知单》及时收缴罚款,并建立平安消费违章罚款专项科目。
第八条凡因违犯平安消费规章制度而导致严峻伤亡事故、严峻机械设备事故、严峻火灾和管线事故发生,以及其他严峻损害企业声誉行为的责任者,除处以经济罚款外,视情节轻重可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查刑事责任。
1、严格执行平安一票否决制。在公司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比活动中,对存在严峻违章行为的个人和集体,可给予否决。发生严峻伤亡事故,严峻机械设备事故,严峻火灾和管线事故的单位,不得参加各级文明单位的评比活动。
2、本规定由公司平安监视部负责解释,公司平安监视部、工程治理部组织施行。
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