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工程平安设备“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制度
一、建立单位施工前要向安监室提供建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 告、工程立项批复、《建立工程平安设备可行性研究审核书》、平安 评价报告、平安设备专项投资明细、《建立工程平安设备初步设计审 核书》。
二、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要定期向安监室汇报平安设备工程进 展情况、投资情况、施工质量情况,安监室要定期对建立工程的安 全设备建立进度进展催促检查。
三、建立单位施工前要向安监室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平安评价报告、平安设备专项投入明细、《建立工程平安设备初步设计审核 书》等平安根底材料。
四、建立工程竣工后,建立单位要向安监室提供:1、平安验收 评价报告;2、特种设备平安使用证书。要经安监室和上级部门对建 设工程平安设备进展单项验收,验收合格后有关建立工程治理部门 方可进展总体验收。
五、投入使用前,建立单位要向安监室提供平安治理机构,安 全治理规章制度,平安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人员操作证 等。
六、 安监室组织人员对建立工程所有平安设备设计方案所提供 的各种材料进展逐项验收,并进展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