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泗水县国家税局办公楼方案设计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SSYG-2007-81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3前附表31. 总则41.1. 工程概况41.2. 资金来源41.3. 招标依据41.4. 投标人资格要求41.5. 招标范围41.6. 投标费用42. 招标文件52.1. 招标文件的组成52.2. 招标文件的澄清52.3. 招标文件的修改53. 方案设计任务书63.1. 基地情况63.2. 设计指导思想63.3. 其他64. 投标书 64.1. 招标文件内容注意事项64.2. 方案设计及投标书的内容64.3. 投标有效期74.4. 勘察现场会74.5. 投标书的份数和签署85. 投标书的密封和递交
2、85.1. 投标书的递交及密封与标志85.2. 投标截止期85.3. 投标书的修改与撤回86. 开标 96.1. 开标时间96.2. 无效投标书的界定97. 评标 97.1. 评标机构97.2. 评标原则及标准97.3. 评标内容保密107.4. 投标书的澄清107.5. 投标书的评介与比较107.6. 中标及非中标人的权利及义务107.7. 评标办法及细则107.8. 未中标的投标书的处置108. 授予合同 108.1. 合同授予的条件108.2. 招标人的权力118.3. 中标通知书118.4.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11附件评标办法及细则 12第二章 合同专用条款部分14第三章 图纸、技术规范
3、资料及附件18第四章 评标办法19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 容 规 定1.1.1工程名称:泗水县国税局办公楼综合说明:本工程共七层,建筑面积约4880M建设地点:泗水县中兴路中段。资质要求:丙级以上的设计单位。2.1.2资金来源:上级拨款。3.1.5招标内容:规划总平面图;平面图及外立面效果图。 中标人承担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4.4.5勘察现场时间:2007年10月 8日地 点:泗水县中兴路中段5.2.2.1投标答疑时间:2007年10月 8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代理人,由招标代理人组织统一答复。6.4.4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日历天60天7.4.6投标书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
4、份(设计图纸及电子版各一份)8.5.1投标书递交至: 泗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 点: 泗水县建设局三楼电 话: 05373145008联 系 人: 谢忠祥邮 政 编 码: 2732009.5.2投标截止日:2007年 10月12日上午10时10.6.1开标时间:2007年10 月12日上午10时地 点:泗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1.9.1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1. 总则1.1. 工程概况1.1.1 工程综合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1.1.2 为提高上述工程的设计水平和设计质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设计方案。1.2. 资金来源招标人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2项所述
5、的方式已获得。1.3. 招标依据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3.2.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3.3.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要求;1.3.4. 本方案设计招标文件;1.3.5. 国家设计规范和规定等;1.3.6. 其它。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只发给资格满足要求的投标人。1.4.2. 主持方案设计的总设计师应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近二年内主持过二个以上的类似规模办公楼设计。1.4.3. 主持结构设计的设计师应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资格且近二年内主持过二个以上的类似规模办公楼设计。1.5. 招标范围按照前附表第3项规定执行
6、。1.6. 投标费用1.6.1 除方案效果图外,投标人应承担编制投标书以及递交投标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招标人将按照7.6.1条向未中标人支付方案效果图设计补偿费,中标人不予支付。1.6.2 招标代理费1.6.2.1依据鲁价费函2003135号、发改价格2003857号、计价格20021980号文之规定,经业主授权该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余额无息返还。1.6.3交易中心服务费:合同签订前,由中标人和发包人按有关规定向泗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的第一章第三章以及所
7、有第2.2条发出的补遗书及其它有效函件。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前附表第6项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招标代理人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将以书面形式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2.2. 由于该澄清产生的对本须知第2.1条款中招标文件的内容修改,由招标代理人按照本须知第2.3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3. 投标人对招标代理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代理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误解以及招标代理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8、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2.3.2. 补充通知以书面形式发给各投标人及其它有关部门。2.3.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书和设计方案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代理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3. 方案设计任务书3.1 项目情况说明本工程用地位于泗水县城中兴路中段,面积约6019.28 m2,拟建一栋七层,建筑面积约4880 m2的办公楼。详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建设要求。3.2 设计进度及范围本次方案中标后7天内提供方案设计
9、报批图(含院落规划布局),方案确定后20天内提供全套施工图设计图纸。施工图设计范围:总平面图设计、室外管线设计及各单体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建筑智能化、采暖、空调制冷、电梯、燃气、详细院落规划设计等各专业工程设计。3.3 其它上述意见供参考,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范和批准的规划,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创造性。4. 投标书4.1 招标文件内容注意事项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于领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代理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书。4.2 方案设计成果及投标书的内容4.2.1 方案设计成果(不体现投标人名称)建筑物
10、的立面效果图,规格为2号图纸,采用黑胶纸板衬底,U型塑料槽卡口,每套方案附带200字以内的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建筑平面图,按照1:50比例绘制4.2.2 投标书的内容。(1) 投标函;(2) 授权委托书;(3) 承诺书;(4) 方案设计总说明(应包含但不限于主要专业设计说明、建筑特色和结构特点、经济技术指标,投资估算及经济分析)(5) 建筑总平面图、单体建筑各楼层平面图;(6) 施工图设计工期分析;(7) 工程造价分析及控制造价措施;(8) 施工图设计费报价;(9) 总设计师、建筑师、结构师的资格证明文件;(10) 设计成果电子版一份(由设计人员现场演示讲解);(11)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
11、它材料。4.2.3 投标人应按照4.2.1条要求提供方案设计成果;按照4.2.2条内容和顺序提供投标书的相关资料,并按照招标文件4.5条、5.1条的要求签署、密封。4.2.4 为避免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函中承诺,在招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支付给投标人酬金后,投标人所有的投标文件、方案、图纸等全部技术资料的所有权限将归属于招标人。4.3 投标有效期4.3.1 投标书在本须知的前附表第6项所列的日历天内有效。4.3.2 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4.4 勘察现场4.4.1 勘察现场(1) 投
12、标人将被邀请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书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材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 招标代理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勘察后,将被认为已了解上述情况,并充分了解了自己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3)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入现场考察,招标代理人将予以支持。(4) 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代理人均不负责。4.5 投标书的份数和签署4.5.1 投标人按本须知第4.2条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8项所述份数的“
13、副本”,并明确表明“正本”和“副本”,投标书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4.5.2 投标书的正本和副本均应采用不能擦去的方式打印或书写。4.5.3 投标书应无涂改或字行间插字,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招标代理人的书面要求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需加盖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代理人印鉴。4.5.4 投标书中授权委托书必须经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印鉴,投标书和其他文件可由委托代理人签章。5. 投标书的密封和递交5.1 投标书的递交及密封与标志5.1.1 投标书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所有投标书必须在封袋骑封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封袋正面加盖投标人公章。正面均还
14、应写明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邮政编码。5.1.2 投标书递交至前附表第9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5.2 投标截止期5.2.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日期之前将投标书递交给招标代理人。5.2.2 招标代理人可以按招标须知第2.3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代理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日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新的投标截止日期。5.3 投标书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截止日后送达的投标书,不得撤回或修改。6. 开标6.1 开标时间招标代理人将于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出示本人
15、身份证签名报道,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6.2 无效投标书的界定投标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书处理,无效投标书不予参加评标。6.2.1 投标书未按4.5条、5.1条要求执行的;6.2.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6.2.3 逾期送达的投标书;7. 评标7.1 评标机构7.1.1 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将邀请建筑、结构、造价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7.2 评标原则及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按照下述原则和标准进行评标。7.2.1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7.2.2 招标人和专家将根据
16、方案设计及投标书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功能性、科学性、经济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以及方案的构思、造型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介,择优选取方案设计; 7.2.3 反不正当竞争;7.2.4 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7.3 评标内容及保密7.3.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得向投标人或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7.3.2 在投标书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代理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7.4 投标书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书的审查、评介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
17、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书,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施工图设计报价的实质性内容。7.5 投标书的评价与比较7.5.1 招标代理人将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书予以评价与比较,对出现第6.2条情形而无效的投标书将不予评介。7.5.2 投标书的评价与比较是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进行,以建筑构思、设计造型、经济适用、设计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7.6 中标及非中标人的权利及义务7.6.1 除无效标书外,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排序,非中标人都将获得招标人的方案设计补偿金人民币4000元。7.6.2 施工图设计由中标人承担,在施工图设计前,招标人认为需要对中标方案进行修改和调
18、整时,中标人应积极主动配合,直至达到招标人的要求,此项服务不涉及费用。7.7 评标办法及细则(见附件)7.8 未中标的投标书处置7.8.1 对未中标的投标书,不予退回。7.8.2 未中标的方案以及投标书在某方面有利于本项目工程的,根据本须知4.2.4条规定,招标人有权推荐给中标人使用(只限于本招标工程)。此使用将不涉及费用和侵权行为。8. 授予合同8.1 合同授予的条件根据本须知第8.2条,招标人将与其投标书在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本须知7.5条的规定,和具有有效实施合同的能力和资源的投标人签订合同。8.2 招标人的权力8.2.1 尽管本须知第8条有规定,但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接受
19、或拒绝任何投标。招标人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8.3 中标通知书8.3.1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代理人会同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书。8.3.2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8.4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5天内,应派代表前往招标人所在地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9.投标担保9.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9.2投标保证金形成9.2.1银行存单9.2.2现金9.2.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未能在开标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帐户的
20、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9.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9.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规定签订合同后,扣除招标代理费剩余部分退还(不计利息)。9.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9.5.1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投标须知附件-评标办法及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结合该项目工程的特点,采取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单位,特制定如下评标办法:1. 评标总则1.1 评标项目1.1.1 设计方案;1.1.2 提供的设计成果;1.1.3 经济技术指标及控制造价措施;1.1.4 设计进度;1.1.5 设
21、计费报价;1.1.6 设计资历及社会信誉;1.1.7 设计方案总说明1.2 评标委员会由建筑、结构、造价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1名为业主委派,4名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3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评审后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2. 评标细则2.1 设计方案:评委根据方案的合理性、符合性、先进性以及美观进行评审。2.2 提供的设计成果:评委根据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齐全、规范进行评审。2.3 经济技术指标及控制造价措施2.3.1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内,评委对各有效投标人所报的经济技术指标进行评价。2.3.2 造价控制措施,根据各有效投标人所提供的控制造价措施的合理性、
22、可行性分进行评审。2.4 设计进度: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所报的设计进度是否符合招标人要求并合理进行评审。2.5 设计费报价: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所报的设计费是否合理进行评审。2.6 设计资历及信誉:评委从以下几方面对各投标人进行评审2.6.1 项目总设计师具有类似工程设计经验;2.6.2 近叁年投标人所设计类似项目及主设计师所设计的类似项目获奖情况;2.6.3 是否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2.7 方案设计总说明由专家评委会根据各投标人的方案设计总说明的深度、符合性合理性进行评审。第二章 合同条款部分第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
23、管理规定。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中标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内容。 中标后,实际设计经济指标如果超出所报的经济指标的10%,发包人将扣取承包人设计费的10%。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员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提供。第四条:设计单位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初步设计文件8提供地质勘察报告后10个日历天2.施工图设计文件12自业主通知值日起45个日历天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为中标价格。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
24、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160%提交施工图设计交底后20天内230%工程主体完工验收合格后20天内3预留10%后期服务结束后一周内付清第六条:双方责任6.1 发包人责任: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 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的,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
25、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支付相应设计费。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
26、出索赔。6.2 设计人责任: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中标后,由设计人补全,应是现行并最新的标准)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5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27、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6.2.6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 违约责任: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7.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
28、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非设计人原因)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协商确定。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7.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
29、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八条 其他8.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8.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承包人负责采购。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8.3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8.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
30、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6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向泗水县人民法院起诉。8.7 本合同一式捌份,发包人肆份,设计人肆份。8.8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8.9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10 其它约定事项:签订合同时具体协商。第三章 图纸、技术规范资料及附件1. 建设局规划科提供的规划设计要求一份2. 常用技术标准有:2.1. 总图制图标准2.2.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2.3.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2
31、.4.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2.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6.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7. 建筑结构制图标准2.8. 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2.9. 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2.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11. 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2.12.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2.1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14.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2.15.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16.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3. 以上未注明的参照国家有关设计要求执行。4. 相关附件资料:、泗水宏图规划公司办公楼现状图一张 、泗水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基本需求一份第四章 评标办法一、评分办法制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
3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3、泗水县国家税局办公楼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文件SSYG-2007-81二、评标基本原则1、竞争优选2、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合理3、正当竞争,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4、方案先进可行、价格合理、信誉高5、本办法采用功能性、科学性、经济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以及方案的构思、造型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取方案设计6、本评分办法未尽事宜由评委现场裁定三、评标程序1、评委首先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评,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入下一步评标。初评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投标人资格符合性检查、投标书的有效性、投标书的完整性、投标书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报价计算的正确性。
33、2、投标人做现场设计汇报,评委质疑,投标人答疑,澄清有关问题。3、评委对初评合格标书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投标人综合情况、报价等进行量化打分,根据得分高低顺序推荐预中标人,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本评标办法按百分制计分,具体分值分配如下:序号评分项目分值1投标报价202规划设计方案643投标人综合情况16四、评标细则:1、各子项细则见附表2、评分规则:(1) 评标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2) 评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3) 有下列情况之一为无效分,该单项评分视为弃权;A、 计分高出最高分或低于最低分的;B、 一个评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4) 评标计分表上必须签名。五、 评标原则:
34、1、评委会根据评价打分结果,决出最高得分者1-2家为预中标人,供招标人确定。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和预中标人名单,同各预中标人进行定标前谈判,其主要内容可能涉及探讨、改正或补充原投标人方案的可行性,其它投标人的某些设计特点融于该设计方案之中的可行性,以及合同价款等有关事项。3、招标人根据设计方案科学合理、特点鲜明、经济适用、设计进度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报价符合市场行情等原则选定中标人。六、 评分计分办法1、投标报价(20分)序号标准分评分标准120比现行设计收费标准每下浮1加1分,最多加20分。2、设计方案(64分)序号项目标准分1指导思想的正确性132整体方案的协调性1103环境
35、设计的先进性1104立面效果的创造性1105平面布置的合理性186技术指标的明确性177经济适用可操作性178设计进度的紧凑性139后续服务的周到性16注:评标项目得分根据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承诺综合打分没有承诺的得0分。3、投标人其它综合情况(16分)序号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1企业综合实力10依据有效资料打分2同类设计工程业绩情况6每有一项同类设计业绩得2分,业绩以合同原件签定时间为准注:1、以上证件开标时需携带原件,未提供原件或原件无效不得分。2、同类设计工程指2004.2.1以后的总投资30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或综合楼设计。泗水县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 21 页 联系电话:314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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