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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通信钢塔桅工程验收规范.doc

1、 YD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通 信 行 业 标 准 YD/T 5XXX-200X_移动通信钢塔桅工程验收规范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mobile communication steel tower and mast(送审稿)200X-XX-发布 200X-XX-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移动通信钢塔桅工程验收规范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mobile communication steel tower and mas

2、tYD/T 5XXX-XXXX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施行日期:200X年XX月XX日XXXXXX出版社200X北京信产部关于发布移动通信钢塔桅工程验收规范的通知 前 言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信部规函【2004】508号文“关于安排通信工程建设标准修订和制定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华信邮电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共同编制而成。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在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及塔桅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程CECS80的基础上,结合移动通信塔桅钢结构的特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

3、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为10章,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原材料及成品进场、塔桅钢结构的焊接工程、紧固件连接工程、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工程、塔桅钢结构的热浸锌防腐工程、塔桅钢结构的安装工程、塔桅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以及5个附录。本规范附录A将塔桅工程分为三个分部工程,其中塔桅钢结构分部原则上分成5个分项工程,每一分项工程单独成章。“原材料及成品进场”虽不是分项工程,但将其单独列章是为了强调和强化原材料及成品进场准入,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塔桅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单独列章是为了更好地便于质量验收工作的操作。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

4、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华信邮电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183号,邮政编码31001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要参加人:主编单位:华信邮电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陆皞 殷晓霞参编单位: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 主要参加人:谢郁山 徐少伟2移动通信钢塔桅工程验收规范目 次1 总则12 术语23 基本规定34 原材料及成品进场44.1 一般规定44.2 钢材44.3 焊接材料54.4 连接用紧固标准件54.5 桅杆用钢绞线、线夹、花篮螺栓、拉线棒54.6 其他65 塔桅钢结构焊接工程75.1

5、一般规定75.2 焊接工程76 紧固件连接工程96.1 一般规定96.2 螺栓紧固件连接97 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工程117.1 一般规定117.2 放样、号料和切割117.3 矫正和成型127.4 制孔147.5 零件、构件验收168 塔桅钢结构的热浸锌防腐工程178.1 一般规定178.2 塔桅钢结构的热浸锌防腐179 塔桅钢结构安装工程199.1 一般规定199.2 基础及支承面199.3 安装和校正2010 塔桅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22附录A 塔桅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23附录B 塔桅钢零件、构件外形和几何尺寸的允许偏差24附录C 塔桅钢结构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

6、检测项目26附录D 塔桅钢结构工程有关观感质量检查项目27附录E 塔桅钢结构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28本规范用词说明331 总则1.0.1 为加强移动通信塔桅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移动通信塔桅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塔桅钢结构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移动通信自立式塔架、桅杆、单管塔等塔桅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1.0.3 移动通信塔桅钢结构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1.0.4 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1.0.5 移动通信塔桅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

7、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0.6 塔桅工程地基基础分部应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执行。1.0.7 塔桅工程的防雷及接地应按照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执行。1.0.8 塔桅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应遵守国家现行的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对于在高度30m及以上的塔桅钢结构上进行施工作业者,要具有登高作业证,并应编制有关安全措施。2 术语2.0.1 钢桅杆 guyed steel mast由立柱和拉索构成的高耸结构。2.0.2 钢塔架 steel tower自立

8、式高耸结构。2.0.3 单管塔 steel pole 由圆形或多边形锥形立柱和平台构成的高耸结构。2.0.4 零件 part组成部件或构件的最小单元,如节点板、加劲板等。2.0.5 部件 component由若干零件组成的单元,如焊接塔脚等。2.0.6 构件 element由零件或由零件和部件组成的钢结构基本单元,如单杆通信塔的塔段、桅杆的标准杆身。2.0.7 预拼装 test assembling 为检验塔架构件是否满足安装质量要求而进行的拼装。2.0.8 环境温度 ambient temperature 制作或安装时现场的温度。2.0.9 热浸镀锌 hot dip galvanizing

9、将经过前处理的钢制件浸入熔融的锌浴中,在其表面形成锌层的工艺过程和方法。3 基本规定3.0.1 塔桅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塔桅钢结构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施工现场应有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3.0.2 塔桅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必须采用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3.0.3 塔桅钢结构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 采用的原材料及成品应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及成品应按本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见证取样、送样; 2 各工序应按施

10、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3.0.4 塔桅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进行。塔桅钢结构分部工程中分项工程划分应按照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执行。塔桅钢结构分项工程应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划分。3.0.5 分项工程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必须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2 一般项目其检验结果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值)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且最大值不应超过其容许偏差值

11、的1.2倍。 3 质量检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应完整。3.0.6 分项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应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 2 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3.0.7 当塔桅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配)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

12、全使用要求,可按处理技术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3.0.8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塔桅钢结构分部工程,严禁验收。4 原材料及成品进场4.1 一般规定4.1.1 本章适用于进入塔桅钢结构各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的主要材料、零(部)件、成品件、标准件等产品的进场验收。4.1.2 进场验收的检验批原则上应与各分项工程检验批一致,也可以根据工程规模及进料实际情况划分检验批。4.1.3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验收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执行。4.2 钢材 主控项目4.2.1 钢材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

13、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4.2.2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标准和设计要求。 1 国外进口钢材; 2 钢材混批; 3 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4 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5 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一般项目4.2.3 钢板厚度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每一品种、规格的钢板抽查5处。 检验方法:用游标卡尺量测。4.2.4 型钢的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每一品

14、种、规格的型钢抽查5处。 检验方法:用钢尺和游标卡尺量测。4.2.5 钢材的表面外观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钢材的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值的1/2; 2 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规定的C级及C级以上; 3 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4.3 焊接材料 主控项目4.3.1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

15、及检验报告等。4.3.2 一级焊缝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一般项目4.3.3 焊条外观不应有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等缺陷;焊剂不应受潮结块。 检查数量:按量检查1%,且不应少于10包。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4.4 连接用紧固标准件 主控项目4.4.1 塔桅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4.4

16、.2 8.8级及以上螺栓应对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延伸率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批应抽取8套。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4.5 桅杆用钢绞线、线夹、花篮螺栓、拉线棒 主控项目4.5.1 桅杆用的钢绞线、线夹、花篮螺栓、拉线棒采用的原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4.6 其他 主控项目4.6.1 塔桅钢结构工程所涉及到的其他特殊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

17、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5 塔桅钢结构焊接工程5.1 一般规定5.1.1 本章适用于塔桅钢结构制作和安装中的钢构件焊接的工程质量验收。5.1.2 塔桅钢结构焊接工程可按相应的塔桅钢结构制作或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5.1.3 碳素结构钢应在焊缝冷却到环境温度、低合金结构钢应在完成焊接24h以后,进行焊缝探伤检验。5.1.4 焊缝焊接应通过加工工艺保证其可追溯性。5.1.5 单管塔管身的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管的环向对接焊缝应采用全焊透接头形式,不应低于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管的纵向对接焊缝不宜低于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且焊缝的有效厚度不应小于母材厚度的70%。5

18、.2 焊接工程 主控项目5.2.1 焊条、焊丝、焊剂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焊条、焊剂、药芯焊丝等在使用前,应按其产品说明书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焙和存放。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和烘焙记录。5.2.2 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5.2.3 首次制作单管塔的施工单位对其采用的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 检查数量:全数检

19、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5.2.4 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11345或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的规定。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表5.2.4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超声波或射线探伤记录。表5.2.4 一、二级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焊缝质量等级一级二级内部缺陷超声波探伤评定等级检验等级B级B级探伤比例100%20%内部缺陷射线探伤评定等级检验等级AB级AB

20、级探伤比例100%20%注: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应按以下原则确定:(1)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不足200mm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2)对现场安装焊缝 ,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5.2.5 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等缺陷。一级、二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且一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满、根部收缩等缺陷。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

21、于10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当存在疑义时,采用渗透或磁粉探伤检查。 一般项目5.2.6 二级、三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三级对接焊缝应按二级焊缝标准进行外观质量检验。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5.2.7 焊缝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

22、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检验方法:用焊缝量规检查。5.2.8 焊缝感观应达到:外观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较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种焊缝按条数量各抽查5%,总抽查数不应少于5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 紧固件连接工程6.1 一般规定6.1.1 本章适用于塔桅钢结构制作和安装中的普通螺栓、锚栓等连接工程的质量验收。6.1.2 紧固件连接工程可按相应的塔桅钢结构制作或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6.1.3 高

23、强度螺栓连接副的验收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执行。6.1.4 螺栓的安装顺序应符合如下规定:法兰螺栓,应按圆周分布角度对称拧紧;节点螺栓,应按从中心到边缘的顺序对称拧紧。6.2 螺栓紧固件连接 主控项目6.2.1 普通螺栓当设计有要求或对其质量有疑义时,应进行螺栓实物最小拉力载荷复验,试验方法见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其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3098的规定。检查数量:每一规格螺栓抽查8个。检验方法:检查螺栓实物复验报告。6.2.2 塔柱、横杆、斜杆及塔楼主梁的连接螺栓必须100%穿孔,次要部位的螺栓允许有总数的2%不

24、能穿孔,但必须用电焊补救,焊缝强度应等于该节点全部螺栓强度,对高强度螺栓,应等于所缺螺栓强度。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2.3 塔脚锚栓应采用双螺母锁紧,拧紧后外露丝扣不应少于2扣。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小锤敲击检查或力矩扳手。6.2.4 NUT型线夹带螺母后及花篮螺栓的螺杆必须露出螺纹,并应留有不小于1/2螺杆的螺纹长度,在NUT型线夹的螺母上宜装设防盗罩,并应将双母拧紧,花兰螺栓应封固。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6.2.5 塔柱法兰螺栓应采用双螺母锁紧;螺栓穿入方向应由内向外、由下向上穿入,螺栓紧固应牢固、可靠,其扭紧力矩不应小于

25、表6.2.5的规定,拧紧后外露丝扣不应少于2扣。检查数量:按连接螺栓数抽查50%,且不应少于10个。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力矩扳手检查。表6.2.5 螺栓紧固扭矩标准(Nm)塔桅类型螺栓规格4.6级4.8级6.8级8.8级钢塔架桅杆M127101520M1620253550M2040457090M246080100150单管塔M16100M20200M24350M275006.2.6 角钢塔塔身螺栓应牢固、可靠,其扭紧力矩不应小于表6.2.5的规定,拧紧后外露丝扣不应少于2扣。检查数量:按连接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个节点。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力矩扳手检查。7 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工程7.1

26、一般规定7.1.1 本章适用于塔桅钢结构制作及安装中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的质量验收。7.1.2 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工程,可按相应的塔桅钢结构制作工程或塔桅钢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7.2 放样、号料和切割 主控项目7.2.1 钢材切割面或剪切面应无裂纹、夹渣、分层和大于1mm的缺棱。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或用放大镜及百分尺检查,有疑义时作渗透、磁粉或超声波探伤检查。 一般项目7.2.2 样板的尺寸及样板上任意两孔的孔距允许偏差0.5mm;孔中心偏离允许0.5mm。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用钢尺、卡尺检查。7.2.3 零件直接号料时,长度和宽度的偏差

27、不应大于1.0mm;孔的位置允许偏差同第7.2.2条。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用钢尺、卡尺检查。7.2.4 零件的切割线和号料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4的规定。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件。检验方法:用钢尺、卡尺检查。表7.2.4切割线和号料线的允许偏差(mm)切 割 方 法允 许 偏 差手工切割2.0自动、半自动切割1.5精密切割1.0注:当有特殊配合要求时,应由工艺确定。7.2.5 钢板、圆钢、型钢的切割面或剪切面及钢管下料端面的倾斜度应符合表7.2.5的规定。检查数量:按切割面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个。检验方法:用钢尺、塞尺检查。表7.2.5 切割和剪切面

28、的允许倾斜度(mm)钢板厚度t圆钢直径d 钢管外径D允许倾斜度t2016D951.022t3418d25102D1681.5t36d25180D3772.0D4002.5注:各类型钢下料倾斜度可按断面尺寸参照钢管外径相应的允许倾斜度规定。7.3 矫正和成型 主控项目7.3.1 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6、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2时,不应进行冷矫正和冷弯曲。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时,加热温度不应超过900。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后应自然冷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制作工艺报告和施工记录。7.3.2 当零件采用热加工成型时,加热温度应控制在9001000;碳素

29、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温度分别下降到700和800之前,应结束加工;低合金结构钢应自然冷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制作工艺报告和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7.3.3 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或损伤,划痕深度不得大于0.5mm,且不应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的1/2。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7.3.4 冷矫正和冷弯曲的最小曲率半径和最大弯曲矢高应符合表7.3.4的规定。检查数量:按冷矫正和冷弯曲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表7.3.4 冷矫正和冷弯曲的最小曲率半径和最大弯曲矢高(mm)钢材类别图 例对应轴矫正弯曲r

30、frf钢板扁钢x-x50t25ty-y(仅对扁钢轴线)100b50b角钢x-x90b45b槽钢x-x50h25hy-y90b45b工字钢x-x50h25hy-y50b25b钢管x-x50D25D注:r为曲率半径;f为弯曲矢高;l为弯曲弦长;t为钢板厚度。7.3.5 钢材矫正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5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矫正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表7.3.5 钢材矫正后的允许偏差(mm)项目允许偏差图 例钢板、扁钢的局部平面度t141.5t141.0型钢、钢管、圆钢的弯曲矢高长度的1/1000,但不大于5.0角钢肢的垂直度b/100,双肢栓接角钢的

31、角度不得大于90工字钢、槽钢翼缘对腹板的垂直度b/80钢管的椭圆度1=D1-D0D0/1002= D0-D2D0/1007.4 制孔 主控项目7.4.1 C级螺栓孔(类孔),螺栓孔直径比螺栓杆公称直径大1.52.0mm,孔壁表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25um,孔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1的规定。A、B级螺栓孔(I类孔)的要求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执行。检查数量:按钢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件。检验方法:用游标卡尺或孔径量规检查。表7.4.1 螺栓孔的允许偏差(mm)序号项 目允许偏差示 意 图1孔径镀锌前+0.5-0.1镀锌后+0.5-0.32圆度d1.53冲孔上下面

32、直径差d1-dt40.64t81.08t121.54孔中心垂直度e0.03t且2.0注:第1、2项不应同时存在。 一般项目7.4.2 螺栓孔孔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2的规定。检查数量:按钢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件。检验方法:用钢尺、游标卡尺检查。表7.4.2 螺栓孔孔距允许偏差(mm)螺栓孔孔距范围5005011200120130003000同一组内相邻两孔间距离0.7同一组内任意两孔间距离1.01.5相邻两组的端孔间距离1.52.02.53.0端边距1.5准线距0.7注:1 在节点中连接板与一根杆件相连的所有螺栓孔为一组;2 对接接头在拚接板一侧的螺栓孔为一组;3 在两相邻节

33、点或接头间的螺栓孔为一组,但不包括上述两款所规定的螺栓孔;4 受弯构件翼缘上的连接螺栓孔,每米长度范围内的螺栓孔为一组。7.4.3 法兰孔间距离的制孔允许偏差值为0.5mm,法兰孔中心直径D的允许偏差值为1.0mm。7.4.4 螺栓孔孔距的允许偏差超过本规范表7.4.2的规定的允许偏差时,应采用与母材材质相匹配的焊条补焊后重新制孔。每组孔中焊补重新钻孔的数量不应超过20%。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7.5 零件、构件验收 主控项目7.5.1 零件、构件制作完成后,零件、构件的外形和几何尺寸应满足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和设计要求。检查数量:每种规格抽查10%,且不少于5件。检验方法:实

34、测检查。8 塔桅钢结构的热浸锌防腐工程8.1 一般规定8.1.1 本章适用于塔桅钢结构的热浸锌防腐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8.1.2 塔桅钢结构的热浸锌防腐工程可按塔桅钢结构的一次定货或一次交货的热浸锌制件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8.1.3 对运输和安装中破坏部位,应采取可靠的补救措施。8.1.4 镀锌后的锌层应于基本金属结合牢固,且锌层应均匀。8.1.5 油漆类防腐涂料施工质量的验收应按照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要求执行。8.2 塔桅钢结构的热浸锌防腐I 主控项目8.2.1 在热浸锌前钢材表面除锈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处理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焊渣、焊疤

35、、灰尘、油污、水和毛刺等。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同类构件不应少于10件。检验方法:用铲刀检查和用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规定的图片对照观察检查。8.2.2 镀锌的锌层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镀件厚度小于6mm时,锌层厚度应不低于70m 。镀件厚度大于或等于6mm时,锌层厚度应不低于85m 。检查数量:抽检数量按表8.2.2确定。检验方法:用磁性法进行检测。每个构件应至少检测5处,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构件的锌层厚度。表8.2.2 锌层厚度抽检数量每检验批的制件数量抽检最小数量13全部45003501120051201320083201100001310000

36、208.2.3 应严格控制浸锌过程的构件热变形,每根构件的长度伸缩量L/5000,弯曲变形L/1000。(L构件长度)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件。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钢尺检查。II 一般项目8.2.4 构件镀锌表面应平滑,无滴瘤、粗糙和锌刺,无起皮、无漏镀,无残留的溶剂渣。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9 塔桅钢结构安装工程9.1 一般规定9.1.1 本章适用于自立式钢塔架、桅杆、单管塔钢结构及钢塔平台等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9.1.2 塔桅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塔段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塔桅钢结构的安装程序,必须确保结构的稳定性和不致永久性变形。9.1.3 桅杆拉

37、线的初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误差值应5%,同一层拉索的预应力宜同时施加。9.1.4 屋面桅杆拉线的拉点做法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与结构构件可靠连接。9.1.5 天线支架、挂高、方位应符合设计要求,应与钢塔结构构件牢固连接。9.1.6 所有栏杆与相邻板之间应牢固连接。9.1.7 新放样的较复杂的铁塔,应通过厂内试装检查验收。9.1.8 塔桅钢结构安装结束后须进行整体测量校正,所有数值均必须满足验收标准。为了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六级风以上不得进行塔桅安装。9.1.9 走线架及过桥的位置宜低于馈线口下沿100mm以上,过桥及走线架与塔身的连接端应不高于与机房的连接端。9.2 基础及支承面 主控项目9.2

38、.1 塔桅安装前,应根据基础验收资料复核各项数据,塔脚地脚锚栓位置,法兰支承面的偏差应符合表9.2.1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采用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和钢尺实测。表9.2.1 支承面、支座和地脚螺栓的允许偏差(mm)项 目允许偏差支承面(混凝土柱墩)(1) 标高(2) 水平度2.01/1000支承表面(法兰上端面)(1) 水平(2) 水平度(法兰上端面)1.51/500且不大于3mm地脚螺栓位置扭转偏差(任意截面处)1.0地脚螺栓法兰对角线偏差L/1500且10 L对角线距离 地脚螺栓相邻之间偏差b/1500且10 b塔脚跨距 地脚螺栓露出法兰面长度a+10 a设计螺栓伸出长度

39、地脚螺栓的螺纹长度Lw+10 Lw设计螺纹长度9.2.2 钢塔柱脚下面的支承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需要填垫钢板时,每叠不得多于三块。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9.2.3 钢塔柱脚底板(法兰)与基础间的空隙(为调整法兰、底板水平高差而预留之空隙),在塔桅安装校正后应用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筑密实。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测和小锤敲击。9.2.4 露出基础顶面的锚栓在塔桅钢结构安装前,应涂防腐材料,并妥善保护,防止螺栓锈蚀与损伤。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9.3 安装和校正 主控项目9.3.1 塔桅钢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运输、堆放和吊装等造成的钢构件变

40、形及涂层脱落,应进行矫正和修补。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个。检验方法:用拉线、钢尺现场实测或观察。9.3.2 塔身中心垂直倾斜不得大于全塔高度的1/1500,钢塔扭转角不得大于0.1;对于单管塔中心垂直倾斜不得大于全塔高度的1/500,扭转角每3米不超过0.5,且总扭转角不超过5。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用经纬仪、钢尺现场实测。9.3.3 桅杆的拉线地锚应符合设计要求。拉线与拉线棒应呈一直线,拉线地锚到桅杆中心的水平距离误差L/100,拉线水平投影间的夹角误差值应5。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用钢尺、经纬仪检查。9.3.4 采用法兰连接的节点,法兰接触面的贴合率不

41、应少于75%,且边缘最大间隙不应大于1.5mm。法兰间隙超过0.8mm时应用垫片垫实,垫片应镀锌,并作防腐处理。检查数量:单管塔、桅杆按节点数全数检查,其余按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个。检验方法:用钢尺及0.3mm和0.8mm厚的塞尺现场检查,0.3mm塞尺插入深度的面积之和不应大于总面积的25%。9.3.5 采用结点板连接的节点,相接触的两平面贴合率不应少于75 %。检查数量:按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个。检验方法:用钢尺及0.3mm的塞尺现场检查,0.3mm塞尺插入深度的面积之和不应大于总面积的25%。II 一般项目9.3.6 每安装完一段塔段后,必须按表9.3.6的规定进行校正,继续安装上一塔段时,应考虑下一塔段的偏差值。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用钢尺、水准仪、经纬仪检查。表9.3.6 单层安装允许偏差(mm)项 目允许偏差塔体垂直度:相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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