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中小学校学生校园安全协议书(范本)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强化纪律观 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确保师生员工 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教师 法教育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由学校(甲方)与学生、 家长及监护人(乙方)签订本协议及校园消防安全责任书 森林、草原防火安全责任书交通安全责任书防溺水 安全责任书校园欺凌安全责任书网络安全责任书学 生手机管理告知书等相关安全责任书。第一章权利一、学生权利第一条学生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种权利。第二条学生按照国家和学校医疗改革政策享有医疗卫 生、保险等权利。第三条学生有权向学校申请组织参加有关学科、文学 艺
2、术、体育等校内社团。第四条学生有权对学校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进行 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第五条学生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自主择业。第六条学生有权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在所 学专业课结业后参加学校组织的顶岗实习或自主实习或参 加高考。二、学校权利第一条 学校应依法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培养。第二条学校有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 校实际,制定并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对优秀学生进行表彰和 奖励,对违纪学生进行处分。第三条凡经学校指定的专业医院确诊为患有属退学规 定疾病的学生,应予退学。第四条学校有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和人才培养目标, 对学生进行全面的教育和管理。第五条 学校有权根据国家规
3、定收取相关必要费用。第六条 学校有权对严重违纪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二章义务一、学生义务第一条学生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 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班纪班规。第二条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学生手册中的各项规章 制度,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第三条 学生必须自觉维护学校和学生的荣誉和形象。 团结友爱,互相尊重,和睦相处。第四条学生必须自觉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第五条学生必须按规定缴纳相关必要费用。二、学校义务第一条学校应当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第二条学校应依法对学生进行科学、规范的教育、管 理和培养。第三条学校应尽力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第四条学校应尽力为家庭经济困难、表现良好的学
4、生, 提供多种形式的资助或带薪顶岗实习岗位。三、家长或监护人义务第一条 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 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 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第二条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学生在校时 间(每周日晚上7: 00周五3: 00),作息时间为(中午12: 0014: 30午休时间,下午17: 1519: 00晚饭时间,晚 20: 45一次日8: 00为就寝时间,其余为上课及课间休息 时间)。第三条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的行为动态。学生在 上学、放学时间途中发生意外事故、人身受
5、到伤害的,由相 关部门认定结论后,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学校不承担校外上 述的法律责任。第四条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管制刀 具入校,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教育子女在校不得与同学打 架斗殴及危险游戏,如学生在校发生伤害他人事故,及因自 身违反校规发生人身伤害,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监护人责任。第五条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 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打电话或呈交书面申请, 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子女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 护人负责。否则由家长自负责任。第六条家长或监护人应保证与学校通讯畅通,通讯变 更要及时通知学校。第七条监督、告诫学生不购买校外摊点“三无”食品、 玩
6、具等,如因此发生任何事故,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责任。第八条学生及家长不得侮辱、谩骂师长,不得纠集社 会闲杂人员对师生造成人格侮辱及生命财产威胁,否则移送 司法机关处理。第九条学生患有先天性或原发性疾病及其他身体残疾 的,家长有义务告知学校,若不如实告知学校,导致就医、 抢救不及时造成残疾、身故等严重后果的,由家长或监护人 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第三章相关责任第一条因学校原因,造成学生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由学校承担相应责任。第二条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学生人身或财产损害的, 由第三方承担相应责任。第三条学生因过错行为,造成自己、他人或集体的人 身或财产损害的,由过错学生承担相应责任。第四
7、条学生因个人事务离校外出、夜不归寝等,均视 为个人行为,发生的一切事故及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学 生在假期或办理离校手续后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 任。第五条学生因饮酒、自伤、自残行为等自身原因造成 的伤害后果,由学生和家长、监护人自行负责。学生违反校 纪校规翻爬学校教学楼、宿舍、围墙等建筑物发生安全事故, 由学生和家长、监护人自行负责。第六条在学校正常的教学活动中,由于不可抗力原因 造成的伤害,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七条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非正常人身安全意外事 故发生时的合法经济权益,学生家长有义务为学生办理投保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新生报到入学时可在学校办保,也 可家长自行办保)。不
8、办理上述保险者,在发生非正常人身 安全事故及意外时,非学校责任的,学校无经济赔偿责任及 义务。第八条父母或直系亲属作为学生的家长,应配合学校 教育学生严格服从遵守学校所有的行为管理规定及安全制 度。年满18岁以上的在校学生,已具有完全的民事、刑事 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凡因违法、违纪、违反学校有关规章 制度引发的一切非正常人身安全事故及意外,由家长、监护 人及学生本人负责。第九条在校期间,若发生非正常的学生人身安全事故 或意外(如自杀、溺水、中毒、火灾、交通事故、打架斗殴 造成伤亡、各种特殊或急性疾病造成伤亡等),家长及学生 本人应积极配合学校,依照有关法律、政策、保险条例及规 章规定,合情合理的妥善处置,禁止邀约超过5人以上的亲 属、家族或其他无关人员等滞留学校,干扰正常的校园秩序。第十条责任及义务强调:如家长及学生本人拒绝签订本协议,学校有权拒绝该生入校注册或视为学生和家长放弃 学校承担安全等相关责任,发生事故时,学校不承担法律及 经济责任。第十一条 根据本协议应由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承担赔 偿责任的,由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负责赔偿。班 级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家长签名联系方式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