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文件精神,体现教育的公平和正义,确保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工作实事实办,好事好办,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国凤副组长:张开珍邹萍 组员:全体班主任、行政人员 二、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认定标准: 贫困家庭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贫困家庭学生; 2、父母双亡的贫困寄宿生、革命烈士的子女; 3、丧父、丧母或父母离异、残疾的贫困家庭学生; 4、父母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5、因地震等天灾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 6
2、、家庭贫困的独生子女户; 7、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审批、批准、监督、申诉程序进行操作。具体安排如下: 1、贫困寄宿学生本人向班上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审批表并到村委会签署意见交班主任处汇总; 2、各班班主任应对本班提出申请的学生在班上组织评比并将评比结果当众公示。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班主任将纸质审批表、补助明细表和补助明细表电子文档一并交总务室核实。 3、学校根据学生申请,调查核实后拟定补助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内进行公示。 4、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补助名额收归学校另行评比,当事人当年不得评优评先。 第二篇:补助贫困寄
3、宿生生活费工作实施方案1XX县区富兴镇小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金、国家助学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镇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邓秀英副组长:何寿康 组员:刘秀福胡家辉全体班主任(陈凤陈新春代晓琼王长文孟生隆詹书琼刘小清李尚华苏晓琼陈英) 二、补助标准: 贫困家庭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贫困家庭学生; 2、父母双亡的贫困寄宿生、革命烈士的子女; 3、丧父、丧母或父母离异、残疾的贫困家庭学生; 4、父母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5、因地震等天灾
4、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 6、家庭贫困的独生子女户; 7、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工作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审批、批准、监督、申诉程序进行操作。具体安排如下: 1、宣传发动。学校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并公示受助寄宿生的申请条件。 2、个人申请。贫困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初审。各班班主任应对本班提出申请的学生在班上组织评比并将评比结果当众公示。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班主任将纸质审批表、补助明细表和补助明细表电子文档一并交总务
5、室核实。学校根据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申请学生名单(公示期为2天)。在公示期内,学校要组织人员入户调查。 4、调查核实。中心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组织人员进行入户调查。 5、填写审批表: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学生;校长公布补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2天);由班主任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审批表,并到村委会签署意见;班主任收取学生书面申请、相关材料及证件的复印件;最后上交中心学校(申请表后附学生书面申请原件,证明材料原件及证件的复印件并以班级为单位装订成册) 6、签领补助。学校先组织受助学生上交存折,学校登记银行账号(初评的贫困生需到银行开户)。学校填写好生活费补助领取花名册,由受
6、助学生家长(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后存档备查。 四、工作要求 1、规范操作。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照申请、审核、公示、落实、督查、上报等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建立专门台帐,落实相关签领手续,坚持“阳光操作”。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补助名额收归学校另行评比,当事人当年不得评优评先。 3、严格管理。学校加强对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寄宿学生。把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与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结合起来,按照标准按时足额把生活费补助资金落实到受助贫困寄宿生手中。 4、加强监督。学校将严格资助资金的过程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资助资金管理、发放、使用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让学生
7、和家长参与监督。 XX县区富兴镇小 2011-9-1 第三篇: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总结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总结 实施贫困生救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宣传发动。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实施 1、制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 2、组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
8、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采用农民人均纯收入或扶贫部门确定的贫困标准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进行界定。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或贫困线标准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均属于“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每学期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贫困寄
9、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教育局计财科。 三、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制定花名册报送教育局计财科,计财科在报送财政局,财政局将补助金一次发放到学生家庭的两补卡上,受助学生的家长在收到补助金后,填写反馈卡交到学校存档。2011年,我校共有230人次享受了补助生活费,共计发放115000元 总之,
10、我们把“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作为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送到学生身上。 第四篇: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反思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反思 实施贫困生救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宣传发动。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我班“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实施 1、制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 2、组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
11、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班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采用农民人均纯收入或扶贫部门确定的贫困标准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进行界定。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或贫困线标准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均属于“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每学期界定一次,
12、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班“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班级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 b、班级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c、公示无异后,班级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教育局核算中心。 三、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拨付到校后,制定发放花名册,将补助金一次发放到学生个人,受助学生和家长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名。 总之,我们把“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作为阳光工程
1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送到学生身上。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反思 五一班 2012.4 第五篇: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管理制度北杨寨乡中心学校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资助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区教体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贫困寄宿生认定制度 1、贫困家庭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本区户籍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残疾学生和其他特殊教育学生); 、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贫困家庭学生; 、父母双亡的家庭困难学生; 、丧父、丧母或父母离异、残疾的贫困家庭学生; 、父母严重
14、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革命烈士子女; 、因天灾人祸等其他原因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 、家庭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 、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2、确定为贫困家庭学生,并在学校寄宿的属于补助对象。 二、贫困寄宿生审核制度 1、班审。由班主任在班组织学生会干部审核提交的学 生申请报告、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 2、村审。由学校组织教师进村,将班审排序的学生花名册提供给村主任或支部书记,进行排序审核,然后签字盖章。 3、校审。学校组织正副校长及班主任
15、评审小组成员进行终审,由校长签字盖章。 三、贫困寄宿生公示制度 1、认定前的政策公示。将贫困寄宿生补助名额、补助标准、补助条件和申请补助程序在校内进行公示。 2、认定后的名单公示。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栏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总数及名单、家庭困难原因、举报投诉电话等。 3、公示内容要书面存档 四、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发放制度 1、生活费由区财政局直接打入学生家庭农补卡。 2、班主任进班组织,并监督发放人员表册人是否一致,补助标准是否数额相符。 3、生活费由学生家长领取后并提供农补卡“学补”存入和领取的复印件。 北杨寨乡中心学校 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资助管理办法 北杨寨乡中心学校 2014.9第11页 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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