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PDF , 页数:8 ,大小:210.32KB ,
资源ID:69127      下载积分:9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6912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索取发票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曲****】。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曲****】,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DB3212∕T 1091—2021 优化营商环境 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服务规范(泰州市).pdf)为本站上传会员【曲****】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DB3212∕T 1091—2021 优化营商环境 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服务规范(泰州市).pdf

1、ICS 03.080.01CCS A 00DB3212泰州市地方标准DB3212/T 10912021优化营商环境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服务规范2021-12-30 发布2021-12-31 实施泰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B3212/T 10912021I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泰州市行政审批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泰州市行政审批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焦斐虎、朱化、刘萍、仇国维、周小庆、朱峰、王怀友、常晓霞、沈俪娜、苏娟、仇靖。DB3212/T 109120211优化营商环境

2、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服务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条件、 告知要求、 承诺要求、 工作流程、 审管联动和诚信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事项。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无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 administrative licensing of notification commitment system对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由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其许可条件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许可条件且主动接受监管, 行政审批部门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办理方式。4告知承诺制行政许

3、可条件4.1实行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事项应符合以下条件:a)由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实行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事项;b)申请人就其符合许可条件自愿作出承诺, 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许可条件行为、 有效防范风险的。4.2申请人不愿意作出承诺的,行政审批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实施行政审批。4.3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5告知要求5.1行政审批部门应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编制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见附录 A)。5.2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应通过相关服务场所、网站等渠道公布。

4、5.3对实行告知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部门收到申请后,应通过告知承诺书,向申请人告知下列内容:a)行政许可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名称及具体条款内容;b)准予行政许可应具备的条件、标准和要求;c)需要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名称、方式和期限;d)申请人作出承诺的时限和法律效力,以及逾期不作出承诺和作出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e)行政审批部门认为应当告知的其他内容。5.4申请人当面提出申请的,行政审批部门应当场发放告知承诺书;申请人通过信函、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 行政审批部门应在收到申请后 1 个工作日内, 将告知承诺书邮寄给申请人或电话告知申请人电子版告知承诺

5、书下载途径。6承诺要求DB3212/T 1091202126.1申请人收到行政审批部门的告知承诺书, 愿意作出承诺的, 应在收到告知承诺书后 5 个工作日内,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并对下列内容作出确认和承诺:a)申请人了解该项行政许可的有关要求,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内容已经知晓和理解,承诺符合办理该事项的条件、标准和要求;b)申请人对于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承诺能够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提供;c)申请人承诺所提供的纸质申请材料和电子申请材料内容完全一致;d)申请人承诺主动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e)申请人承诺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f)申请人承诺所提供

6、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是本单位(人)真实意思的表达;g)申请人应将经签章的承诺书当面递交或者邮寄给行政审批部门。7工作流程7.1申请人应按照告知承诺书,向行政审批部门提交相关材料。7.2告知承诺书规定申请人在递交告知承诺书时提交部分材料的,申请人应在递交告知承诺书时一并提交;承诺在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后一定期限内提交相关材料的,申请人应按照规定期限提交。7.3申请人在递交告知承诺书应提交的申请材料,由行政审批部门确定。7.4告知承诺书一式两份,由行政审批部门和申请人各保存一份。7.5行政审批部门收到经申请人签章的告知承诺书以及告知承诺书规定的材料后,应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依法送达申请人。

7、8审管联动8.1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后,申请人在告知承诺书承诺的期限内,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行政审批部门应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8.2审批与监管分离的,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后,行政审批部门在 5 个工作日内将许可结果通报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8.3监管部门应针对事项特点分类确定核查办法, 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于核查。对免于核查的事项监管部门应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不应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行政许可服务对象采取歧视性监管措施。8.4监管部门对

8、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行政审批部门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9诚信要求9.1监管部门应建立诚信档案,完善与行政审批部门的信息互联共享,并及时反馈监管信息。9.2行政审批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后,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或者监管部门在后续监管中发现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的, 行政审批机关应记入诚信档案,并在今后对该申请人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许可方式。9.3建立承诺人虚假承诺、违背承诺的失信惩戒机制。DB3212/T 109120213AA附录A(资料性)泰州市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示例)

9、(许可名称)年第号申请人:(自然人)姓名:证件类型:编号:联系方式:(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证件类型:编号:联系方式:行政审批机关: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DB3212/T 10912021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根据,本行政审批机关就行政审批事项告知如下:一、审批依据本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为:1.;2.;3.二、法定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1.;2.;S3DB3212/T 109120215作出不实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并由申请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监督和法律责任行政审批机关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后,5 个工

10、作日内告知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在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 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 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行政审批机关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七、诚信管理申请人作出承诺后,未在承诺期限内提交材料的,行政审批机关应在诚信档案中予以记录,对申请人以后的行政许可申请,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机关:(盖章)年月日DB3212/T 109120216申请人的承诺申请人就申请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现作出下列承诺:(一)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二)已经知晓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三)自身能满足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条件、标准和要求;(四)对于需要提供的材料,承诺能够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提供;(五)上述陈述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六)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年月日(一式两份)_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