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2002 强制性条文解释 3.2.2 1 《荷载规范》将基本风压重现期由30年改为50年; 2 取消《原高规》中基本风压增大系数1.1、1.2; 3 对于特别重要或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 高层建筑高度>60m时,按100年一遇的风压值采用;≤60m时,设计者自定。规范条文说明中定义 4 当无100年一遇的风压资料时,可将50年一遇的基本风压值乘以增大系数1.1采用。 3.3.1 1 取消《原高规》中:6度抗震设防时,除Ⅳ类场地土外,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6度抗震设防时也应进行地震作用计算。 3
2、3.2 1 当斜交抗侧力构件交角大于15°时,应考虑斜向地震作用;某一方向水平地震作用主要由该方向抗侧力构件承担,相交角度>15○抗侧力构件,应补充考虑斜向地震作用。 2 当计算双向地震作用时,可不考虑质量偶然偏心的影响; 3 8、9度抗震设计时,结构转换层构件,跨度大于24m楼、屋盖,悬挑大于2m的水平构件,应考虑竖向地震作用。 3.3.13 1 由于地震作用计算存在缺陷,为保证结构安全,规定各楼层水平地震剪力最小值的要求; 2 λ为楼层地震剪力系数(剪重比); 3 对于竖向不规则结构的薄弱层,其楼层地震剪力系数最小值不应小于1.15λ (1.15 — 增大系数);
3、4 扭转效应明显的结构:即楼层最大层间位移大于楼层平均位移1.2倍的结构。 3.3.16 1 非承重墙体的刚度对结构自振周期的影响不可忽略; 2 忽略非承重墙体的刚度,使结构自振周期较实际的大,地震作用偏小,结构偏于不安全。 3 对计算的结构自振周期,乘以折减系数,来考虑非承重墙体的刚度影响。无法详细计算,故乘以经验折减系数 4.8.1 1 比《原高规》增加了特一级的抗震等级。 2比《新抗规》增加了甲、乙类建筑在Ⅰ类建筑场地时,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3比《新抗规》增加了丙类建筑在Ⅰ类建筑场地时,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
4、度降低一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4 本规范未将丁类建筑抗震构造措施要求列入。 4.8.2 1 A级高度、B级高度是《高规》新增的和特有的,其他规范无此提法。B级高度的实质为满足市场的需要,允许某些结构有限制的超高,但要提高抗震等级(也就是多花钱) 2 A级高度抗震等级与《新抗规》基本相同(有微小不同)。 3 当框架-剪力墙、剪力墙、筒体结构这三种结构,超出A级高度时(见表4.2.2-1),列入B级高度高层建筑(B级高度不宜超出表4.2.2-2),B级高度高层建筑应采用B级高度抗震等级。 4 本次规范修改新增了“板柱-剪力墙”结构,其抗震性能差。其实质是无梁楼
5、盖 5 框架-核心筒结构实质就是框架-剪力墙结构。当剪力墙满足核心筒的要求(第9.2条)时,框架-剪力墙结构可作为框架-核心筒结构。但是,本规范没有板柱-核心筒结构高度限制、抗震等级等内容要求。板柱-核心筒结构是本规范的盲点,由设计者自行处理 4.8.3 1 B级高度抗震等级比A级高度建筑要求更高。 2 特一级的抗震等级是本规范特有的,其他规范无此提法,采用特一级时的结构类型:剪力墙、框支框架、核心筒、及内外筒(框架没有特一级)。超过规定高度结构的抗震等级要提高,《高规》独创出特一级抗震等级 3 特一级构件除符合一级抗震等级要求外,还要满足第4.9.2条规定的特殊要求。
6、 5.4.4 1 影响结构稳定性主要因数:风荷载或水平地震作用下,重力荷载所产生的二阶效应(即重力P-△效应); 2 本条公式表明刚度和重力荷载之比(刚重比)是影响重力P-△效应的主要参数。 5.6.1 1 分为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和可变荷载效应控制。永久荷载效应控制时,不考虑风载效应组合,(摈弃“遇风组合”的规则)。 5.6.2 1 永久荷载效应控制时,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取1.35(计算时要 麻烦些);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取1.0。 2 位移计算时,各分项系数取1.0。 5.6.3 1 地震作用效应标准值,应先乘以相应的调整系数后,
7、再进行效应组合。(如地震剪力调整、薄弱层剪力增大、楼层剪重比调整、框支柱地震轴力调整等) 2 地震作用效应组合后,还要按本规范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强柱弱梁、强剪弱弯等),再与无地震作用效应组合结果比较。 3 风荷载组合值系数,一般结构取0.0,风荷载起控制作用的高层建筑应采用0.2。风荷载分项系数取1.4。 5.6.4 1有地震作用效应组时,永久荷载和其他重力荷载的组合称为重力荷载代表值。重力荷载分项系数一般取1.2,有利时取1.0。 2 民用建筑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组合系数0.5。 6.1.6 1 因为混凝土结构与砌体结构的刚度、变形能力相差很大,不能混合使用
8、 2 地震作用时,顶层有“鞭梢效应”。 3 但混凝土结构与钢结构的刚度、变形能力同样相差很大,本规程没有说不能混合使用。目前建筑师在屋顶大做文章,可以采用钢结构 6.3.2 1 混凝土受压区高度决定着截面延性。计入受压钢筋后,梁端截面相对受压区高度应不大于0.25(一级)、0.35(二、三级)。控制柱轴压比,就是避免柱全截面受压 2 对受压钢筋最小值也有要求,受拉筋与受压筋比值不应小于0.5(一级)、0.3(二、三级)。 2 抗震设计时,梁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率,与抗震等级、梁上位置、混凝土强度等级有关。《新抗规》没有最小配筋率 3 梁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大配筋率,与《新抗规
9、》相同,为2.5%。 6.4.3 1 框架柱没有特一级情况(框支柱有特一级情况); 2 用钢量较《原高规》增加; 3 剪跨比≤ 2的框架柱(短柱:脆性的剪切破坏),箍筋间距不应≤@100和≤6d。 4 框支柱箍筋构造参数见第10.2.11条。 7.2.18 1 “一般剪力墙”不包括剪力墙加强部位; 2 最小配筋率防止剪拉破坏。 7.2.26 连梁应按“强墙弱梁”的原则进行设计。 如果连梁过早的剪切脆性破坏,使得墙肢丧失约束而形成 单独墙肢,墙肢轴力减小,弯矩加大,侧向刚度降低,承载力也降低。 如果连梁不屈服,使得开洞墙接近悬臂墙,因墙肢破坏 丧失承载力
10、 应是连梁先屈服,即连梁端部钢筋先屈服,形成塑性铰,吸收地震能量。剪力墙合理的开洞,可提高剪力墙的承载能力和变形能力。 1 抗震设计时,连梁箍筋直径、沿全长间距按框架梁梁端加 密区构造要求采用。注意是连梁全长 2 一般情况下,连梁跨高比很小,易产生剪切破坏。连梁跨高比<5时,不能按一维杆系构件和平截面假定计算,此时应按二维平面构件的深梁设计。连梁和框架梁的区别没有明确规定,由设计者自己判断 3 连梁顶、底面纵向受力钢筋的锚固长度除应按计算外,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小于600mm。 4 连梁的腰筋非常重要,腰筋的锚固、搭接长度应同受力钢筋,一般由墙水平分布筋拉通。特别是深梁,最大拉、压
11、应力不一定是梁底面和梁顶面 8.1.5 1 抗震设计时,结构两主轴方向均应布置剪力墙; 2 结构两主轴方向抗侧力体系刚度不要相差太大。 8.2.1 1 该强制性条文内容《新抗规》中没有列入。 2 本条仅适用于框架-剪力墙和板柱-剪力墙结构中的剪力墙 (第7.2.18条是一般剪力墙的构造要求) 。 3 剪力墙分布筋不允许单排布置,至少双排布置(适用于框架-核心筒结构中的剪力墙)。 4 拉筋设置不要疏忽:直径≥6mm,间距≤600mm。 拉筋的设置列入强制性条文,施工中应特别注意 9.2.4 1 框架-核心筒结构,当采用无梁楼盖时,各层楼盖周边必须设置框架梁
12、 2板柱-剪力墙结构的周边柱间也应设置框架梁。 9.3.7 1 反复承受正、负弯矩和剪力,箍筋、腰筋的要求更高; 2 必要时,应设置交叉暗撑。 10.1.2 缺乏研究和实践,严禁采用。 10.2.8 1 框支梁:一般框支梁和偏心受拉的框支梁的区别。(见图例3)与老规范中框支梁的定义(偏心受拉构件)不同。偏心受拉框支梁犹如T形梁的受拉翼缘 2 应重视框支梁腰筋的配置。均按受拉钢筋考虑,锚固和搭接构造要求按受拉钢筋 3 给出了框支梁在特一级时的构造参数 10.2.11 1 框支柱在特一级时的箍筋构造参数见第4.9.2条。 2 抗震
13、设计时,框支柱箍筋必须采用复合螺旋箍或井字复合箍箍,其他形式箍筋不能用。复合箍施工难 3 箍筋沿柱全高加密,直径≥10mm,间距≤100mm。 4 框支柱箍筋体积配箍率不应小于1.5%。 5 体积配箍率和柱轴压比均是柱延性指标,本次修改可用体积配箍率适当调整柱轴压比。柱箍筋不仅提高延性,还可提高柱承载力,应重视对箍筋的施工。在竖向力作用下,产生横向变形;箍筋对横向变形进行约束,可提高延性和承载力,也就是钢管砼柱受力环箍效应原理。 10.2.15 1 框支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框支层加上框支层以上两层的高度及墙肢总高度的1/8二者的较大值(当墙肢总高度超过150m时,高度可取总高
14、度的1/10); 2 一般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底部两层的高度及墙肢总高度的1/8二者的较大值; 3 较一般剪力墙分布筋配筋率提高0.05%; 10.3.3 1 结构侧向刚度不够时,可设置加强层; 2 加强层附近易形成薄弱层(设置加强层有利也有弊); 3 对加强层上、下相邻一层的抗震构造措施进行加强。 10.4.4 1 高层建筑宜避免错层; 2 在错层处,框架柱应加强:截面高度≥600mm,抗震等级提高一级,混凝土强度等级≥C30,全柱段箍筋加密。 3 在错层处,剪力墙也应加强(见第10.4.5条)。 4 错层处框架柱和剪力墙截面高度的方向不要搞错。 10
15、5.2 1 何为连体结构:连体结构、连接体结构、主体结构(多塔楼结构是连体结构中的一种)。 2 仅连接体考虑竖向地震的影响(6、7度时不考虑)。 10.5.5 1 连体结构与主体结构宜采用刚性连接。非刚性连接时,支 座滑移量满足两个方向罕遇地震作用下位移要求。 2 提高连接体及相邻的结构构件的抗震等级。 3 连接体结构边梁截面加大;楼板厚度≥150mm,双层双向配筋,每层每方向板配筋率≥0.25%。 11.2.19 1 钢构件设计按《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及《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 2 钢筋混凝土筒体采取更为严格的构造措施,其承担了85%以上的水平剪力。钢框架-混凝土核心筒结构,美国不准地震区采用,日本要经建设大臣批准才能采用。我国尚缺系统研究,《新抗范》未列该结构,但目前应用较多,甚至作为抗震性能好的结构型式。 3 由于采用了钢构件,两种结构类型的高度均适当提高。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