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营销部管理制度第一条 对本公司营销人员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规程办理外,悉依本规定条款进行管理。第二条 原则上,营销人员每日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营销工作,公事结束后返回公司,处理当日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外出时必须到综合部进行员工外出登记。第三条 销售人员除应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办法之规定外,应善尽下列之工作职责:1、负责推动完成所辖区域之销售目标。2、随时稽核各销售单位之各项报表、单据、财务。3、控制存货及应收帐款。4、提交采购、销售台帐。5、定期整理供应商和客户资料。6、执行公司所交付之各种事项。第四条 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商业秘密;
2、 第五条 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第六条 营销人员业务所必需的费用,以实报实销为原则,但事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七条 营销人员不得挪用业务备用金,不得挪用货款。采购物资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确保采购物资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物资采购分为生产物资与办公室物资。1、生产物资采购:生产物资由生产技术部,根据生产需要,提出购买申请,列出采购清单与物资的技术标准,送采购部,采购部根据实际库存,安全库存,经济采购批量等因素编制月采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作为采购的依据。供应部根据采购计划,按照物资的标准采购。 2、办公室物资:由办公室按编制月采购计划并提出申请,经综合部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自行采购。第三条 物资采购时必须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保证做到不错订、不漏订,及时准确做好物资货源落实工作第四条 物资采购应在质量、价格和服务等方面货比三家、货找源头,择优选择物资供方及供货商;采购人员在供货商货源处应对所采购物资的质量和技术证明凭证进行验证。 第五条 采购物资到货后,采购人员应将随货同行物资凭证和资料传递给仓库管理员。由仓库管理员开具入库单结合购买发票方可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