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锯机操作平安规定
1? 操作前应检查,锯片应垂直、无裂纹、无缺齿、无损坏,螺丝应紧固可靠;圆锯起动后,须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展锯料。
2? 锯片上方应装置平安罩、挡板和冷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应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3? 导尺须按所需尺寸,校正正确;进料时,应紧靠导尺,不应用力过猛,遇硬疖应慢推,接料应待料出锯片150mm,不应用力硬拉。
4? 木料进入锯口或出锯口时,速度应慢,以保护锯片;严禁猛拉、猛推。如觉察锯片忽然停顿,应立即关闭电源进展检查。
5? 锯短窄料或锯到末尾时,应使用推棍,接料应使用刨钩,手距锯片不应小于100mm;不应将手或身体探过锯片拿取东西;送料时不应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疖应缓慢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6? 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的发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 。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严禁上锯。
7? 锯线走偏,应逐步纠正,不应猛扳。
8? 锯片应依发热情况及锐利程度及时休息和磨洗。连续工作1~2h,应换另一锯片。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运转时应喷水冷却。
9? 工作完毕,须等锯片停顿转动后,才能离开锯床,严禁用木片或其他物件制动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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