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平安消费治理制度 1.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登高架设工、塔吊起重工、信号工、急救人员、机械操作工等工种),必须按国家建立部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平安教育外,还应接受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针对性的平安教育,严格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凭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每年进展一次复审教育和参加体检,由企业平安部门负责进展考核,自发证之日起定期到发证机关进展复审考核。 4.工种发生变化时,应经企业平安有关部门同意,进展备案,一般工种转变为特别工种时,应接受特别工种平安技术教育,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必需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工种平安知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觉察征询题及时处理。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本人的上岗证件,如有丧失及时汇报。 7.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恪守以上治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