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机械设备平安治理制度 1、缺少平安装置或平安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撤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操纵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平安装置及监测、指示、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缺点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展。 3、处在运转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展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机械设备应按时进展保养,当觉察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主管人员应停顿其使用。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通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别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展操作。 6、违犯平安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回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
2、迫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查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查刑事责任。 7、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8、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系平安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9、进展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0、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展施工任务及平安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服从指挥,恪守现场平安规那么。 11、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阻碍或不平安的要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12、在有碍机械平安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平安措施。操作人员必须装备适用的平安防护用品。 13、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平安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平安的要求。 14、当机械设备发惹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那么进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