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检修平安治理制度补充规定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标准*矿设备检修过程的平安治理、确保检修施工平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矿内、外部检修作业(施工)的平安治理。 第二章 平安措施的制定与审批 第三条 作业区日常设备维修、维护作业不必单独制定平安措施、该项检修活动的平安作业标准即为平安措施;当日常检修活动因环境、环节发生变化或平安作业标准内容不能涵盖该项检修全部作业活动及危险源时,由检修作业区设备技术人员制定平安措施、作业区主管领导审批。 第四条 系统检修、临边或临危环境的检修、有吊装作业或较大规模的检修、多工种或多人参加的检修以及大型设备调运、安装、调试作业前,由作业区技术人
2、员制定平安措施、矿职能部门审批。 第五条 各类抢险、事故抢修前,必须制定平安技术措施。如遇夜间进展检修,由作业区值班负责人制定平安措施,矿当值的治理、技术人员进展审核签字,值班负责人交底签字后,方可进展检修。 第六条 外协检修单位检修平安技术措施由外协单位制定、施行、检查、操纵。 第七条 编制检修施工平安措施前,应先编制、审批施工组织方案,按照方案和检修作业活动的危险源编制平安措施并由相关科室审批。施工组织方案和平安技术措施也能够合并为作业指导书,但审批程序必须得当、即先审批施工组织方案后审批平安措施。 第八条 检修施工平安措施要包括现场平安负责人、平安互保对子、作业活动主要危险源及操纵措施等
3、内容,报审的平安措施必须有编制人、施工(检修)负责人的签名和主管领导的审批意见及签字。特别作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会签。 第九条 报审的平安措施,检修工程所需时间在4小时以下时,应当在工程施行前一天报给作业区,经作业区治理人员审核后,由主管领导或平安员批准后执行;4小时以上工程,应当在工程施行前三天上报给平安监察科,经平安监察科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 检修前平安交底 第十条 检修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展平安交底 (一)日常检修作业可在班前会中按照该项检修作业危险源辨识清单、平安作业标准进展平安交底,并要将该项检修有关的本卷须知、平安防备要点进展平安交底。 (二)制定检修平安措施检修施工工程时,必
4、须组织所有参加检修的人员专门开会交底,交底过程中能够组织人员讨论、对平安措施理解不清或描绘不详细的内容要重点说明、对有遗漏的地点要进展补充并记载。 (三)有较大危险的检修及系统检修前,作业区还应组织有关人员进展平安教育并书面考试,确保检修人员对平安交底内容能充分掌握。 (四)外协检修单位的平安交底由外协单位负责进展,平安监察科负责向检修单位进展平安告知。 第十一条 平安交底过程要详细记录,交底人、被交底人必须签字确认。 第四章 检修现场治理 第十二条 检修前,检修负责人和相关的指定负责人应共同到达现场,进一步确认是否具备平安检修条件,并对平安措施的可靠性进展评估,确认具备平安条件后方可同意检修
5、。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检修现场负责人要对停电情况进展确认,确认无误后,检修负责人与设备操作人员,用检修牌换回操作牌,并将检修牌挂于操作手柄、按钮或操作台上 。 第十四条 检修过程中需要试车时,检修负责人必须与岗位操作人员互换检修牌、操作牌,换牌前必须进展平安确认,确认检修人员撤离、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进展试车。如需再次进展检修作业时,必须从新履行停送电、挂牌手续。 第十五条 检修现场有吊装、动火等危险作业以及在危险作业场所检修时,必须由专业(持有效证件)人员进展指挥;同时,要指定专人对吊装等危险作业进展现场平安治理。 第十六条 检修现场平安负责人必须明确平安互保
6、对子,需要监护作业的检修,现场监护人必须严格履行监护职责,不得以任何缘故离开监护岗位。 第十七条 检修使用的电气设备、电开工具等必须符合平安技术要求,保证接线整齐、牢靠,严禁乱搭接线路;使用的吊索具、工器具等要事先检查确认。 第十八条 检修现场的设备、备件、材料、拆卸的物件等要定置摆放、保持平安间隔。检修过程中撤除的栏杆、孔盖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位。 第十九条 在带电设备四周不得使用钢卷尺和带金属丝的线尺,操作人员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平安间隔,间隔缺乏时,必须装设临时遮拦或将邻近线路停电。 第二十条 禁止带电检修或搬动任何带电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
7、假设须检修或搬动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将导体完全放电和接地。 第二十一条 固定安装的绝缘设备,不准拉设临时线,装设临时线时必须用绝缘良好的绝缘线,要采取悬挂和沿墙敷设,临时线装置必须有单独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操纵,每一分路须装熔断器。 第二十二条 电焊机必须安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点,一次线长度不大于3米、二次线长度不大于30米,一次线到电焊机间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挪动电焊机时,必须停电。 第二十三条 特种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所有检修人员必须执行平安操作规程、平安作业标准等安规制度,检修作业中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四条 工作完毕后,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平安设备,由专人负责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