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尾矿库矿长平安消费责任制对本矿的平安工作负全面责任。1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在打算、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消费的时候,同时打算、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平安工作。2制定、发布本矿的平安责任制、平安技术规程和其它平安治理制度,教育、催促各级领导人员、职能机构和全体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平安工作。3健全平安消费职能机构,配齐专业人员,保证平安机构有良好的的工作效能。4按规定提取安措费用,保证平安费用不被挪用。5保证本矿的平安消费投入有效施行。6催促、检查本矿的平安消费工作,及时消除消费平安事故隐患。每月召开一次专门研究平安消费征询题的平安例会,针对存在的征询题,订出处理方法,并组织
2、施行。7组织制定并施行本矿的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8积极采取新技术,保证消费场所到达国家平安卫生标准的要求,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2.9依法做好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如实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工程,及时组织接尘人员岗前、岗中、离岗和应急的健康检查。10表彰奖励平安消费、文明消费先进典型,鼓舞、支持职工有关平安消费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良。11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平安工作和劳动保护经费使用情况,负责执行职工代表大会有关劳动平安卫生的决议,处理有关提案。12有权回绝或暂缓执行上级违犯劳动保护和平安技术规程的消费指令,并及时向上级报告。13及时、如实报告消费平安事故。14每年亲身和同级副职签订平安消费责任书并严格奖惩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