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调度人员入井(坑)制度
(一)为落实岗位平安消费责任制,标准调度人员入井(坑)的治理,按照《煤矿平安消费标准化根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调度和地面设备治理制度建立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调度人员每月入井(坑)天数按照实际情况规定执行。
(三)调度人员入井(坑)应把保证平安消费作为首要任务,理解掌握井下平安消费实际情况。
(四)调度人员入井(坑)要深化现场,对沿途和工作现场觉察的平安隐患及时安排处理。
(五)调度人员入井(坑)过程中觉察征询题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出井后要及时填写调度员入井记录。
(六)调度人员入井(坑)记录必须有征询题、有安排、有落实,时间地点记录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