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间防火平安制度
一、木工班长为本并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对消防平安负责,做到熟悉和使用消防器材,发生火警时组织人员进展补救。
二、木工间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堆放的木材、成品、半成品必须严格操纵储量,不得过多过密,并保持道路畅通。
三、因消费需用的混合油或废油、砂轮机,必须与工作场所离开。
四、下班要切断电源,及时消除消费中的锯木片,木屑创花等废料,以防自然。
五、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立平安固定牌,维护保管,如木部门的消防器材,器材附近不准放其他物品。
六、木工机具均要按标准接零,机具、材料堆放,都要同电线、灯具保持一定间隔,及时检查消防器材的使用周期,破损、老化电线的互换,以确保防火平安工作顺利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