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巷钻防冲钻工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积极协助班长做好平安消费及各工程标的施行工作。
第2条 认真学习矿压观测、防治冲击地压根底知识及程序,熟悉、掌握观测方法、数据处理和矿压防冲材料整理及存档。到达应知应会,并经考试合格。
第3条 负责组织地压钻孔施工工作,认真开展防治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4条 在现场要服从安监,调度的统一协调,念念不忘本人确实是现场的平安负责人。
第5条 认真开好班前会,把公司,矿所要求的精神落实好,并带头去落实执行。
第6条 查找现场的平安隐患,及时向班长、区长汇报,做到平安首先绷紧本人这根弦。
第7条 参加
2、培训,执行规程与措施,做到现场不违章作业,制止违规施工要绝对的坚决。
第8条 负责在现场落实钻屑法监测、爆破卸压、大钻孔卸压、电磁辐射监测等各项防冲措施。做好日常的详细工作。
第9条 完成各项平安治理目的,每天班后要填好现场平安和任务的落实情况记录。
第10条 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平安型矿井平安条例》规定的其它平安消费职责。
二、 责任追查
第11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施工人员,警告处分,造成严峻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1、违章作业冒险施工的。
2、不持证上岗的,不学措施上岗的。
3、觉察隐患和严峻事故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第1
3、2条 煤矿发惹事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1、不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2、伪造,成心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预煤矿事故调查工作回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的。
第13条 防冲工在施工工作过程中,未认真学习执行上级有关平安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程和技术标准,防冲工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14条 不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隐患平安、防冲工负主要责任
第15条 在工作过程中,觉察险情异常,不能及时处理报答,防冲工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16条 对工作过程中,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防冲工负主要责任。
第17条 在工作过程中找成别人受伤或损失,防冲工负主要责任。
第18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时,各级组织的平安检察在现场故弄玄虚,隐瞒真相的,防冲工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1 9条 关于上述负直截了当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按照情节严峻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本质平安型矿井治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分追查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