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资运输平安治理制度为加强物资运输平安治理,保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情况良好,确保运转平安,到达保护环境,降低运转耗费,提高运输质量的目的,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治理方法及施行方案一、物资运输治理方法:1、严格恪守平安消费法律法规及工作标准,严肃平安消费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平安消费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平安消费活动和平安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平安消费认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分,慎重驾驶,严格恪守道路交通规那么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
2、道路行车平安,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法规禁止运输的物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物资,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情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犯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犯操作规程。 7、发惹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物资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物资脱落,扬撒等。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二、物资运输施行方案:1、各类车辆驾驶人员和其他职工都要严格恪守国家各级政府指定公布的交通规那么和法规;各类车辆的技术情况都应符合平安运
3、输的要求,严禁病“车内路。2、行人和机动车辆通过公路平交道口、穿插路口时要对各种车辆进展确认,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和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严禁钻杆抢过。3、载货车辆除同意的装卸人员外,不得人货混装。载货不得超宽、超长、超重。载运特别设备、工件(长、宽、高超过规定)时,应在明显处插红旗标志(夜间挂红灯),装载物不平安时驾驶员不得动车;行车过程中一旦觉察物资有滑动、滚动等情况必须立即停车进展加固处理,确保行车平安。4、在厂区行驶的各种车辆都要恪守公司和主管部门有关限速“的规定。厂区行驶速度不超过15公里/小时,检修现场、检修通道路段行驶速度不超过5公里/小时。5、进入厂区驾驶员必须按照用车单位
4、带车人员(简称带车人)指定地点停靠车辆。6、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并查看包装及装载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承运方确认无误后,应在托运方发货单上签字;装卸物资时,驾驶员必须下车到带车人指定地点待命;待命地点属消费现场的,驾驶员必须戴好平安帽。7、物资运达指定地点后,收货人和承运方应在场点件交接,收货人确认无误后,应在承运方所持的运费单上签字。如觉察有过失,双方当事人应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由收货人在运输单上批注明晰。带车人要在确定装卸作业完毕,而且有关作业人员撤离汽车后方可通知驾驶员动车;驾驶员二次确认无误后方可上车,鸣笛启动汽车。8、在运输重要物品时,由发货人负责物品运输途中的平安,确保运输物品不丧失、不损坏。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往常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规定执行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201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