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平安治理职责
校长是本校平安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
1.主持制定学校平安工作计划和严峻制度措施,布置落实上级提出的平安工作任务和要求。
2.落实学校平安工作治理机构和人员,处理平安工作经费和必需工作条件。
3.与班子成员和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签订平安工作责任书,明确其工作职责和要求,保证平安工作责任落实到详细部门和责任人。
4.掌握学校平安工作的总体情况及存在的主要征询题。
5. 抓好平安工作以预防为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防备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平安事故,制定相应的平安防备预案。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6.学校发惹事故时,要立即到达现场,认真组织抢救和气后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展事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