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主要作用是在正式合同签订前保护学生就业的权益,防止就业单位违约,另外也对学生进展约束,防止随意违约。那么,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下面我们来看看吧! 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的一种书面合同。其内容主要表达毕业生情况和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和意见及学校意见,其协议约定仅指学生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一份书面合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证部门是各级县、市人事调配部门。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依据劳动法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中载明合同的期限、工作
2、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等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签证机关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 就业协议仅仅是确立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更进一步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毕业生千万不要认为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就万事大吉,应注意报到后及时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了更加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毕业生可在签订就业协议时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尤其是工作年限和待遇等条款,毕业生也可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也不可忽略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因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是通过各级人事调配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来落实的。毕业生持学校发放
3、的毕业生报到证和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所属县、市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并凭其开具行政介绍信到详细的用人单位报到,此时的毕业生具有干部调动性。否那么,毕业生就不具备干部调动性,对今后的技术职称评定、晋升、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年限等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其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就业协议书是作为学校列入派遣方案的重要依据,由学校发给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接转行政和户口关系的依据。 签订就业协议书是国家为标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防止,杜绝就业欺诈行为,维
4、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严肃性,为维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项必要措施。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人仅有一份,必须认真妥善保管,不得丧失,如丧失需公开登报申明,并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方能补办。 从法律意义上说,协议书假设要具有法律效力,它就要具备合同(或契约)的性质和特征。因此,就业协议书应该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聘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的协议。 该协议应具有以下特征: 1、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相一致 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才能成立。只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当事人都有意思表示,但相互之间意思表示的内容不一致,协议都不能成立。 2.、协议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毕业生,另一方不管是行政事业单位还是其他任何单位,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双方没有上下和上下之分。 3、协议应详细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为确立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因此,不发生任何法律后果、不涉及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意义的。 4、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协议既然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因而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也得到国家法律的成认与保护。因此,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严格地履行各自应承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