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农电工作行政副职的平安职责
1、组织制定农电平安消费工作目的、工作重点,并组织施行。
2、落实平安消费责任制,健全平安治理与考核制度,制定农网各项技术规定和制度,并检查落实;催促加强农网供用电平安治理,及时协调处理平安消费工作中存在的征询题。
3、组织开展平安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对农网的平安情况进展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备措施。
4、组织制订并施行农网严峻人员伤亡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分工明确、互相协调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5、主持或参加农电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那么。对性质严峻或典型的农网事故,应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备措施,并催促落实。
6、参加平安分析会、平安检查等重要活动;组织开展农电系统平安治理经历交流,评比表彰活动;加强农电系统员工平安消费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