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平安奖惩治理制度
1、公司对现场各监理部实行质量平安目的治理,对认真履行平安消费职责,在实现质量平安目的过程中获得的成绩的监理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发惹事故或隐瞒事故、故弄玄虚的现场监理部和责任人予以惩罚,对在工作中因严峻渎职、违章指挥、违犯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给予处分。
3、对在工程质量平安治理和监视工作中,做了明显成绩的现场监理部和个人,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奖励包括:绩效考核加分,通报表扬,现金奖,惩罚包括:绩效考核扣分,通报批判,扣绩效工资,降级使用,辞退。对实现工程质量平安目的的现场监理部,将获得公司组织的年度先进提名,包括电力行业优秀总监、先进部门、先进个
2、人。
4、对特大平安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按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平安消费工作奖惩规定》的第3.3条执行。
5、对严峻人身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按中国南方电网《平安消费工作奖惩规定》的第3.5条执行。
6、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为隐瞒事故:有成心隐瞒事故的个人或监理部,不按规定将事故上报的。如隐瞒事故重要情节的,向调查人员出示虚伪证明或提供伪证的,躲避、阻碍事故调查的,以隐瞒事故论处,按超高压输电公司《平安消费工作奖惩施行细那么》(试行)惩罚条款执行。
8、工程现场监理人员有故弄玄虚的按公司治理制度进展处分。
9、工程监理质量平安治理材料不齐全、不标准、丧失等情况,执行公司颁发的《工程监理质量平安检查方法》。
10、现场工程停工待检点没有停工检查的质量操纵点、旁站点没有跟班旁站的、巡视点没有巡视的,由公司按《工程监理质量平安检查方法》进展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