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销毁治理制度一、报废爆炸物品的销毁方法:爆炸销毁法;燃烧销毁法;溶解销毁法;化学分解法,详细销毁方法按WJ9049-2005规定的方法执行。 报废爆炸物品:指仓库过期的或存在有质量征询题的产品,以及用户退回的报废产品。 二、公司安监科负责报废爆炸物品的平安监视治理及报废爆炸物品销毁。 三、安监科职责 1、会同有关部门对销毁现场进展监视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2、负责报废爆炸物品平安押运防止在运输途中丧失、被盗。 3、负责对销毁现场的四周戒备。 4、确认报废爆炸物品的数量及报废缘故。 5、起草报废爆炸物品的申请文件(品种数量、地点、时间、销毁人员)及销毁方案。 四、治理内容与要求 1、报废爆炸物品应做到帐、物、卡相符。 2、报废爆炸物品,应尽可能及时处理,能当天销毁的不过夜,消除平安隐患。 3、安监科按照报废爆炸物品数量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报废申请,记录要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