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消防保卫员岗位工作标准
1、编制目的
本工作标准规定工程消防保卫员工作职责、内容,应保存的材料和应熟悉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2、工作职责
(1)负责工程消防保卫工作,组织贯彻施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落实门卫值班制度。
(2)负责审批动火申请,维护好工地和宿舍区消防设备,禁止乱动消防器材,觉察火情火种应及时排除,并按要求上报。
(3)部署和组织工程经理部的防火平安宣传教育工作,将防火平安工作纳入消费、行政治理打算,做到同打算、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
(4)严格坚守工作岗位,严格交接班手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任守。
(5)勤巡查、勤检查、勤记录
2、勤汇报。
(6)做好对进出场物资的检查工作。
3、工作内容
(1)定期在职工中进展消防知识教育,宣传国家消防法规,组建工程义务消防队。
(2)完善各预防火责任制,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检查工程防火工作,制定防治火灾隐患措施,:领导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训练和消防演习,给予义务消防队必要的学习时间。对工程经理部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职工加以扑救,并负责查明缘故,提出处理意见。
(3)指导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维护保养和治理工作。
(4)经常性对复杂场所进展重点巡查,觉察可疑人员要进展盘征询,觉察可疑情况,要认真及时调查,觉察作案的犯罪人员要奋力擒拿,及时报告。
(5)对
3、工程现场范围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治安灾祸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工程领导及相关部门。
(6)对材料、设备和价值贵重的工具(随身携带的个人工具除外)出场,必须认真检查,凭出场通知单放行。
(7)对外来人员和一切机动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必须对其进展登记,做好对运出材料出门放行条的检查,检查收条后方可放行。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本岗位需要存档的材料
(1)交接班记录
(2)值班日记
(3)外出物资放行记录
(4)消防演习记录
5、本岗位应熟悉和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工程所在地地点政府法规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