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纺织公司消费设备设备验收治理制度1. 新购的各种设备设备到货后,公司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认真验收,填写验收报告单入库。设备部负责登记台帐、编号、建卡和图纸材料归档保管;财务部负责办理有关资产入帐手续;仓库治理部门负责设备和随机部件的妥善保管。验收中如觉察质量等征询题,设备部门必须与有关单位联络处理。?2. 设备安装竣工后,应由消费部、设备负责人、工程技术员、平安办负责人以及工程施工单位、使用部门、设备治理人员共同验收并进展试运转,通过试运转觉察的征询题,必须完全处理,待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方可交付使用。?3. 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主要电气设备等检修竣工后,要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检修施工负责人共同检查
2、验收。大修后的设备必须空负荷试运转,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准许投入使用。分管副总、设备负责人和平安部门负责人必须定期参加集中检修检查,并分别在相关的检修检查记录中签署意见。?4. 挪动电气设备检修后要按规程要求进展试验和试运转,由负责验收的技术人员签发合格证。设备的检修记录、试验记录和验收报告要统一交设备部存档。5. 新购的各种消防设备、设备器材,如抽水泵、汽油发电机、报警装置、消防栓高压水枪、水带、灭火器等必须经平安办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填写验收报告单,验收签字后材料存档。?6. 对设备设备验收存在的征询题和平安隐患,设备部和平安部门应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供货方或相关部门尽快处理,不留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