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平安消费、健康环境治理职责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平安文明环保施工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不违章作业。
二、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并在使用前进展检查。
三、不操作本人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四、施工工程开工前,认真接受平安文明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五、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平安措施,以确保不损害本人,不损害别人,不被别人损害。下班前及时清理整顿现场。
六、施工中觉察不平安征询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保护平安设备,不乱拆、不乱扔、不随处吸烟。
七、认真参加平安文明环保活动,积极提出改良平安文明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协助新工人提高平安认识和操作水平。
八、对无平安施工措施和未经平安交底的施工工程,有权回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有权制止别人违章;有权回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判、检举和控告。
九、尊重和支持平安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平安监察人员监视与指导。
十、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良意见和防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