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级领导现场平安稽查方法
为了实在加强平安治理工作,推进零违章“班组创立活动的深化开展,特制定各级领导现场平安稽查方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平安稽查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小组办公室设在加快办。办公室主任由王栓兴同志兼任,负责办理日常业务工作。
二、成员职责
1、全面检查各基层部门、班站所创立零违章“班组活动是否有序开展。
2、检查基层各单位平安治理、平安活动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详实。
3、检查基层各单位是否按规定的平安例行工作“和有关平安规程要求开展平安活动,记录是否翔实。
4、对
2、检查中觉察的危及人身平安和各种违章行为,应立即加以纠正制止,并对违章者提出处理意见。
5、检查基层单位对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未遂事故是否及时上报和分析处理,是否真正做到四不放过“。
6、协助消费单位查找、分析危险源和危险点,并催促制定应急预案。
7、协助基层处理平安消费工作中的征询题和困难。
三、稽查要求
1、各级领导必须认真贯彻管消费必须管平安“的原那么,以身作那么做好平安消费工作。
2、各类稽查工作必须深化现场,认真觉察和制止违章、违规、违纪行为。稽查工作要坚持原那么,对在稽查中觉察的各种违章、违规、违纪行为不得纵容和姑息迁就。
3、各
3、单位收到《平安稽查通知书》后,均应对所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落实,按期整改。
4、公司平安稽查小组成员每月每人稽查不得少于两次,觉察征询题不少于10人(次),对觉察的征询题和处理意见要详细记录在册,并按创立零违章“施行细那么相对应的条款进展考核扣分,对觉察好的典型,要认真总结,及时提出奖励方案。
5、稽查小组中机关成员的稽查范围由加快办统一安排。
四、考核方法
1、平安稽查小组成员每月5日前将平安稽查记录本交加快办,加快办每月10日前将记录本返还本人。对查出的征询题由加快办向有关单位发平安稽查通知书“催促其整改,并在每月平安消费例会上通报。加快办对稽查中提出的处理意见进展核实,经领导审批后施行。
2、对稽查小组人员未按要求进展稽查或有稽查无处理意见者,每月由加快办对其进展统计考核,每少一人(次)扣50元。
五、本方法从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