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库(罐)平安治理规程1、柴油入库要检查是否符合平安规定,要认真核对相应材料,觉察征询题应及时查明缘故,作好记录,及时处理和上报。 2、检查接受油料品种、牌号是否相符,卸油前先测量原存油数,静接地装置、油泵油管、透气阀、阀门开关状态标识是否明显、有效,消防设备等是否完好,并布置好戒备人员。然后再按规定流程顺序,准确开启阀门,一切预备工作就绪并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展卸油。 3、油罐治理人员要定期对油罐进展检查:有无渗漏、闸阀是否关闭严密、消防设备是否齐全与有效;在油罐区域内四周是否有不平安的作业或堆放危险物品等情况。 4、要严格出入库治理,在油罐处设置严禁烟火等明显标志。 5、对进入油罐区域加油领料人员必须明确告知: 5.1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 5.2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油罐危险区域; 5.3临时进入区域人员必须由油罐治理人员同意并陪同; 5.4加油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 6、在加油作业中,未经同意,其他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油罐区域内。 7、禁止汽车、拖拉机在油罐危险区内进展修理作业。 8、在油罐危险区域范围内,禁止存放危险物品,爆炸物品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9、在油罐附近明火作业必须在20米以外,并有专人看护,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10、油罐及其相应附属设备、设备、器材应定期进展维护、保养、检验,保证其在试用期内的平安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