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伙、退股办法及流程协议为规范合伙人退伙、核心员工退股,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及退伙、退股流程:第一条 本协议退伙是指公司合伙人之间的退伙,退股是指核心员工因突出贡献、担任职务或配送,享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退出公司的行为。第二条 退伙或退股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提前30天通知公司财务部,并提出退伙书面申请。第三条 财务部在2个工作日内将退伙合伙人的书面申请提交给财务总监审核。第四条 财务总监审核后,将退伙书面申请交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第五条 财务总监、总经理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拒绝审核批准,正当理由以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
2、影响为标准。第六条 总经理对退伙合伙人的书面申请审批后,财务部在当月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第七条 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但是,合伙人在5年内退出的,不论公司盈亏,退还本金,不计算溢价部分和未分红部分;期满后退出,公司将溢价回购。郑州王律师一三五二六七五八八九三。第七条 退伙人在财务部结算后,需要总经理进行批准。第八条 合伙人退伙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第九条 核心员工因突出贡献、担任职务或配送,享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的,任职期内因员工自身原因(含业绩不合格)的退出,执行以上审批操作流程,不再享受任何股份收益、财务不进行结算;任职期满退出或公司原因的退出,公司均需溢价回购。第十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十一条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处理。第十二条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