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电运输副总工程师平安消费责任制 机电副总工程师程师是煤矿消费过程中机电、运输技术治理的详细负责人,负责煤矿机电、运输范围内的技术组织、治理等工作。机电副总工程师程师必须纯熟掌握煤矿平安专业知识并依法通过培训、获得平安资历证。机电副总工程师程师应积极协助总工程师程师开展机电、运输技术治理工作,提高煤矿机电、运输技术治理水平。 一、平安消费职责 第1条 积极配合总工程师程师在煤矿消费过程中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平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煤矿机电、运输方面的技术标准、标准、要求,搞好本企业的机电、运输技术治理工作。 第2条 对煤矿机电、运输设备、设备的技术治理全面负责。 第3条 加强对分工业务的技术领导,
2、协调好相关的工作。 第4条 协助总工程师程师组织制定煤矿机电、运输技术治理制度。 第5条 协助总工程师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煤矿的长远规划。 第6条 协助总工程师程师组织制定煤矿的机电、运输设备的更新、维修打算,确保机电、运输系统正常、平安运转。 第7条 协助总工程师程师进展机电、运输严峻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 第8条 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机电、运输专业平安技术措施。 第9条 协助总工程师程师对机电、运输专项措施进展审批。 第10条 对机电设备的选型、进货质量验收等进展技术把关。 第11条 参与大型固定设备的平安保护装置、提升钢丝绳等的试验、检查、探伤、测定等工作。 第12条 保证高低压供
3、电、各类保护的合理性。 第13条 及时组织进展机电、运输设备的防爆功能等技术检查,保证机电、运输设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第14条 在采区、工作面投产验收中,确认机电、运输系统合理、可靠。 第15条 协助总工程师程师组织编制雨季三防“、冬季四防“等打算。 第16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查 第17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机电副总工程师程师警告处分;造成严峻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严峻事故预兆或者已觉察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拒不执行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及其
4、煤矿平安监察人员的平安监察指令的。 第18条 煤矿发惹事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机电副总工程师程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2、伪造、成心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预煤矿事故调查工作,回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的。 第19条 未及时组织进展机电、运输系统严峻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严峻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展治理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严峻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20条 机电副总工程师程师按照分工对煤矿的机电
5、、运输方面的技术治理负直截了当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21条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违犯国家有关平安消费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标准,机电副总工程师程师应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22条 未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机电、运输专业平安技术措施,或编制的措施不合理,机电副总工程师程师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23条 未对机电、运输系统的技术治理工作进展把关,不经常检查机电、运输系统技术治理工作,机电副总工程师程师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24条 不可以保证高低压供电系统、各类保护合理可靠的,机电副总工程师程师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25条 编制雨季三防“、冬季四防“等打算有缺陷或失误,机电副总工程师程师负主要责任。 第26条
6、 决策失误导致别人受损害或损失的, 机电副总工程师程师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27条 觉察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觉察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机电副总工程师程师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28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平安检查(监察)、审查中,机电副总工程师程师或授意相关人员成心故弄玄虚、隐瞒真相的,机电副总工程师程师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29条 分管的机电、运输专业发生技术责任事故的,机电副总工程师程师负领导责任。 第30条 关于上述负直截了当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按照情节严峻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分、追查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