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奖励制度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平安治理,消除事故隐患,鼓舞提高职工和社会公众报告(举报)事故隐患的积极性,推进群防群治效果,按照国家平安消费监视治理总局令1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1、但凡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人员报告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按照隐患性质进展相应的经济奖励。2、报告和举报一般事故隐患的奖励50-100元。3、报告和举报严峻事故隐患的奖励100-300元。4、对企业职工能及时报告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除经济奖励外,还要在全公司内进展通报表彰。5、对社会公众报告和举报的有功人员,防止企业严峻事故发生的,报请新闻部门进展表彰。无锡市世达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