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平安消费治理制度总那么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企业平安治理,防止和减少消费平安事故,保障职工在消费过程中的平安和健康,以及企业的财产的平安,促进企业的开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的平安消费以及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平安消费工作及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平安消费、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将平安和环保工作纳入企业开展打算和长远规划,制
2、定以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为内容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组织施行。第三条 在管消费运营的同时,必须管平安。在打算、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消费的时候,同时打算、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平安和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科学治理和文明消费。在订立工程承发包和劳动合同以及在执行股份制、租赁制等运营机制时,要把平安列为重要内容和考核指标,明确平安责任。平安消费要与分配挂钩、奖罚要严明,并作为企业评选先进、职工提升、晋级的考核按照,具有一票否决权。第四条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平安消费环境保护责任制,经常对职工进展平安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平安竞赛活动。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和蛮干等不平安行为,及时表彰、总结和推行平安消费、环境保护工作的先进典型。第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工程工程施工前必须制定平安技术措施。对劳动平安卫生设备及环境保护设备必须把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使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第六条 必须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认真执行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别保护工作。第七条 本治理规定由公司监视执行,并负责解释和修正。公司所属各单位组织施行或按照本规定制订施行细那么组织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