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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命稿》.doc

1、《千里命稿》 《千里命稿》 韦千里 目录 杨叔和序 骆经畲序 顾乃平序 韦千里自序 起例问答 天干篇 地支篇 人元篇 五行篇 强弱篇 六神篇 格局篇 外格篇 运限篇 流年篇 月建篇 六亲篇 女命篇 富贵吉寿篇 贫贱凶夭篇 补充篇 评断篇 应运篇 杨叔和序 观夫世界之广大,宇宙之奇妙,人事之渺茫,若可知,若不可知,虽圣人亦不敢以论断定也。然一春一秋,物故者新;一昼一夜,花开者谢。废兴成毁,盈虚依

2、伏;大而名利,细而饮啄。默察一切,冥冥中似有定之者,故圣人不敢以论断定者,今可于中仄盈亏之象,五行生克之理之中,求之而百不失一焉。余始对于命运,乃深信而不疑。曩岁因事至申,访韦子千里于其寓,论往指来,不爽禾黍,且评语简明透澈,以少胜多,非深于道,明于理,通于儒,洞明乎世事者,弗能也。然余有感焉,江湖术士之流,恒藉此为生,理既不明,语亦鄙陋,大雅君子,为之不齿。命理之学,晦而不彰,安得如韦子者作中流之砥柱耶。今韦子学益进,出其馀绪,编印《命学讲义》一书问世,蒙示全稿,吟诵之余,觉奥邃详明,裨补后学,余尝有志于斯而未能,今又有鞭策之者矣,敢不勉旃,敢不勉旃。诗云:“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

3、响往之,爰书此以归。韦子其乐而教之乎,是有命焉,非余所敢望也。 公元一九三四年七月杨叔和于蚌埠大淮报馆 骆经畲序 余于公余之暇,喜读命学诸书。凡坊间古籍名著,均先后搜罗,迭经殚心参研,苦无心得,如《星平会海》、《三命通会》、《滴天髓》等书,或博而寡约,或简奥难明,往复思索,虽略晓其意,终未了然于胸。客岁识鸳湖韦君千里,一见如故,盖知其秉承家学,精研有素者也。读其所纂之《精选命理约言》一书,深佩其注释精微、阐扬命学之功,不在素庵相国下也。君复以命学之式微,胥由古籍说理未透,今岁月于百忙中,编《命学讲义》,以授海内

4、有志斯学者。余因加入研究,先获其稿,披觉竟日,恍然有悟。昔日之所疑难者,今皆迎刃而解矣,他书中支离琐屑之点,亦均条分缕晰,举例阐明,矛盾谬误之处,则说理指正,充推子平正宗,不仅为初学者必读之书,亦可供精究者参考之籍。书成,将奥邃详明,裨补后学,殊非浅鲜。余尝有志于斯而未能,今又有鞭付剞劂,余乃乐为之序。 甲戌仲秋嘉定骆经畲 顾乃平序 韦子千里,少负奇才,幼承庭训,家学渊源,挟君平术,为人权衡,谈必微中。与之语世道,辩古今事当否;论人高下,事后常成败。若河决下流而东注,若驷马驾轻车就熟路,饱学老成,固非世俗所能望其肩背

5、且慷慨好义,忧世疾愤,辄尝论世道崎岖,人心险诈,魑魅咨肆,魍魉横行,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挽狂澜之乏术也,予讽之日,徒言无补于事,空谈不如实行,君抱稀世之才,挟君平神技,曷不将命学公开,广为宣传,使人人得知命理。预识趋避之道,槽权己衡人,两相裨益,彼魅魁魍虽炽,或得稍敛其迹,未始非治标之一法也,我子曷不图乎?君闻言奋然起曰:诚如子言,余当知所勉矣。乃毅然决然,将所学供献于世人,创办命学函授于韦氏命苑,未及匝月,成绩裴然,国中闻风响学者,日必数十起,而笔政冗繁,案续劳形,虽日以继夜,案头常积卷盈尺,渐臻精力不继,辄对之汉曰:余不胜其劳矣。而欲罢涌者其奈何?窃相与忧而莫能相助。于是转辗焦思,若有所得,

6、即欣然谓韦子曰:君不将函授讲义,收集成册,发行单行本问世,如要则于君可一劳永逸,于学者不啻躬沐教诲,岂非一举二得者耶,君以为可,乃夜发书,焚膏继晷,将手编讲义,重行逻辑,补遗拾漏,去腐存菁。其间皆根据先哲之立言,参以一己之实验,提纲摘要,纂言扣玄,发人所不敢发,道人所未曾道,由浅显而入于深奥,一气贯通,不愧为学命梯范。夫韦君年少好学,口不绝吟于六艺之文,手不停披于百家之编,识广学博,著作等身。其生平所述甚宏,具为精警硕论,独于此命学讲义尤多,焉见付梓在即,出版有期,其不纸贵洛阳,不胫而走者,我不信也。 公元一九三四年甲戌仲秋季日顾乃平谨识于淞滨逸庐

7、 韦千里自序 禄命之学,由来已久。如言数理者、言星辰者、言子平者,以常情测之,佥依据于子平一书。夫命不可信乎?唐吕才有言:“长平坑卒,曷尝共犯三刑。南阳贵人,未必尽逢六合。命不可信乎!”南史沈攸之尝言:“早知穷达有命,恨不十年读书。故孔子五十而知天命;孟子曰莫非命也,顺受其正。是以知命者,不立乎严墙之下。”然则命之可信与否,其精微奥妙、寂静感通,诚不易言也。吾侪读古人书,研摩命理,无非求际遇之顺利、声誉之畅达。素位而行,有从不背,要皆修身之一助耳。丁兹人心浇薄、世道衰微,讲求命运更应趋吉避凶,免非就是为常务之急。余不敢谓之命,只谓推命而已。溯行道以来,所见

8、富贵之命固多,贫贱之命实亦不少。兹特先集百余则,公诸同好,并加批注,籍为研究之资。至因革损益,论短评长,皆折衷于典籍。若云创作,则吾岂敢。如莹巨硕宏文,进而教之,更幸甚矣。 民国乙亥夏日浙江嘉兴韦千里谨识于春申寓次 起例问答 问:何谓十天干,十二地支? 答: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此为十天干。 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此为十二地支。 问:何谓六十花甲子? 答:十天干,十二地支以次联贯,即构成下列六十花甲子。 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

9、庚午,辛未,壬申,癸酉, 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己,壬午,癸未, 甲申、己酉,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 甲午,己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 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 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 问:四柱是否指年柱、月柱、日柱、时柱? 答:然,每柱一干一支,四柱共四干四支,即俗所谓八字是也,例如 甲子 (此年柱也) 丙寅 (此月柱也) 乙丑 (此日柱也) 己卯 (此时柱也) 问:假如今年癸酉,其人三十七岁,何以知其

10、所生一年为丁酉? 答:此非用推年法不可矣,推年之法多端,干支分推,较为简便,详述如下: 推所生之年干 必先将其人岁数之零数,从今年天干起,逆推至若干位,即以其干,为生年天干。(岁数若为整十无零,则作十数论)例如三十七岁,七为零数,今年癸酉,自癸至丁,逆数是得七位(癸一壬二辛三庚四己五戊六丁七)即知所生之年,天干值丁。 推所生之年支 必先将其人岁数除十二,视其余数若干,从今年地支起,逆推至若干位。即以其支为生年地支。(若除尽无余,即作十二数论)例如三十七岁,除三个十二,尚余一数。今年癸酉,酉属第一位,即知所生之年,地支值酉(合观上例,可以知为丁酉年生,即以丁酉两字,排入年柱

11、可也) 又如四十八岁。除四个十二,并无余数。故必须作十二数论,今年癸酉。 自酉至戌,逆数适得十二位(酉一申二未三午四巳五辰六卯七寅八丑九子十亥十一戌十二)即知所生之年,地支值戌。 又如四十岁。除三个十二,尚余四数今年癸酉,自酉至午,逆数适得四位(酉一申二未三午四)。即知其所生之年,地支值午。 问:如甲子年,自元旦至除夕,是否始终作甲子推算? 答:未可固定。盖推年以立春为标准,其区别有三也。 (一) 在本年立春后生者,即以本年之干支,排为年柱。 (二) 在本年立春前生者,即以上一年之干支,排为年柱。 (三) 在本年十二月立春后生者,即以下一年之干支,排为年

12、柱。列例如左下: 例一 假定三十七岁,正月初二日亥时生人。照今年癸酉计算,三十七岁,当为丁酉。万年历载明是年正月初二日戌时立春,是亥时在戌时之后,已过立春,即以本年干支,丁酉两字,排为年柱。 例二 假定三十七岁正月初二日酉时生人,照今年癸酉计算,三十七岁,当为丁酉,万年历载明是年正月初二日戌时立春。是酉时在戌时之前,犹未立春。应以上一年之干支,丙申两字,排为年柱(丁酉上一年为丙申)。 例三 假定三十六岁,十二月二十四日巳时生人,照今年癸酉计算,三十六岁,当为戊戌,万年历载明是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辰时立春,是巳时在辰时之后,已过立春,应以下一年之干支,己亥两字,排

13、为年柱。(戊戌下一年为己亥)。 问:每年十二月建,是否固定? 答:此诚固定也。正月建寅,二月建卯,三月建辰,四月建巳,五月建午,六月建未,七月建申,八月建酉,九月建戌,十月建亥,十一月建子,十二月建丑。 问:如甲子年,正月建寅,固知其为寅月,然何以知其丙寅月。 答:此非用推月法不可矣,推月之法,先须熟读歌诀,歌曰:甲己之年丙作首,乙庚之岁戊为头,丙辛必定寻庚起,丁壬壬位顺行流,更有戊癸何方觅,甲寅之上好追求。 甲己之年丙作首,甲年己年之正月,皆为丙寅,二月皆为丁卯,三月皆为戊辰,余类推,乙庚之岁戊为头,己年庚年之正月,皆为戊寅,二月皆为己印,三月皆为庚辰,余类推,

14、丙辛必定寻庚起,丙年辛年之正月,皆为庚寅。二月皆为辛卯,三月皆为壬辰,余类推。丁壬壬位顺行流,丁年壬年之正月,皆为壬寅,二月皆为癸卯,三月皆为甲辰,余类推,更有戊癸何方觅,甲寅之上好追求,戊年癸年之正月,皆为甲寅,二月皆为乙卯,三月皆为丙辰,余类推。 问:甲年正月为丙寅月,是否由初一日至三十日,均作正月丙寅推算? 答:未可固定,盖推月以节令为标准,其区别有三也。 (一)在本月节令后生者,即以本月所遁干支,排为月柱。 (二)在本月节令前生者,即以上月所适干支,排为月柱。 (三)在本月下一节令前生者,即以下月所遁干支,排为月柱。 问:十二月节令,异同如何,请详言之?

15、 答:正月立春节,二月惊蛰节,三月清明节,四月立夏节,五月芒种节,六月小暑节,七月立秋节,八月白露节,九月寒露节,十月立冬节,十一月大雪节,十二月小寒节。 例一 如癸卯年三月初九日卯时生,万年历载明是年三月初九日辰时清明,是卯时在辰时之前,犹未清明(即未进三月节)应以二月所遁干支,排为月柱,列式于下: 癸卯 (年) 乙卯 (月) 例二 如癸卯年三月初九日辰时生,万年历载明是年三月初九日辰时清明,是辰时已交清明(即已交三月节),应以三月所遁干支排为月柱,列式于下: 癸卯 (年) 丙辰 (月) 例三 如癸卯年十一月二十日丑时生,万年历载明是年十

16、一月二十日丑时小寒,是丑时已交小寒,(即已进十二月节),应以十二月所遁干支,排为月柱,列式于下: 癸卯 (年) 乙丑 (月) 例四 如癸卯年正月初八日卯时生,万年历载明是年正月初八日辰时立春,是卯时在辰时之前,未过立春(即未进正月节)不独癸卯年作壬寅推(癸卯上一年为壬寅),且须以壬寅年十二月所遁干支,排为月柱,(癸卯年正月之上一月,即壬寅年十二月。)列式于下: 壬寅 (年) 癸丑 (月) 例五 如癸卯年正月初八日辰时生,万年历载明是年正月初八日辰时立春,是辰时已交立春(即已进正月节),应以癸卯年正月所遁干支,排为月柱,列式于下: 癸卯 (年) 甲

17、寅 (月) 例六 如癸卯年十二月二十日申时生,万年历载是年十二月二十日未时立春是申时在未时之后,已过立春(即已进下一年之正月节),不独癸卯年作甲辰年推(癸卯年下一年为甲辰),且须以甲辰年正月所遁干支,排为月柱(癸卯年十二月之下一月,即甲辰年正月)。列式于下: 甲辰 (年) 丙寅 (月) 例七 如癸卯年十二月二十日午时生。万年历载明是年十二月二十日未是立春。是午时在未时之前,犹未立春(即未进下一上之正月节),仍以癸卯十二月所遁干支,排为月柱,列式于下: 癸卯 (年) 乙丑 (月) 问:推日之法如何? 答:较推年推月,皆为简易,只须查看万年历,即

18、知所生之日,是何干支。例如癸亥年正月初八日生人,是年万年历所载。 申(初一日为庚申) 正月小庚 午(十一日为庚午) 辰(廿一日为庚辰) 既知初一日为庚申,屈指顺推,则知初八日应为丁卯矣(庚申初一辛酉初二壬戌初三癸亥初四甲子初五乙丑初六丙寅初七丁卯初八),即以丁卯两字,排为日柱,列式于下。 癸亥 (年) 甲寅 (月) 丁卯 (日) 问:假如甲子日寅时,何由知其为丙寅时? 答:此非用推时法不可矣,推时之法,先须熟读歌诀,歌曰:甲己还加甲,乙庚丙作初,丙辛从戊起,丁壬庚子居,戊癸何方发,壬子是真途。 甲己还加甲,甲日己日之子时,皆为甲子,

19、丑时皆为乙丑,寅时皆为丙寅,余类推。 乙庚丙作初,乙日庚日之子时,皆为丙子,丑时皆为丁丑,寅时皆为戊寅,余类推。 丙辛从戊起,丙日辛日之子时,皆为戊子,丑时皆为己丑,寅时皆为庚寅,余类推。 丁壬庚子居,丁日壬日之子时,皆为庚子,丑时皆为己丑,寅时皆为庚寅,余类推。 戊癸何方发,壬子是真途,戊日癸日之子时,皆为壬子,丑时皆为癸丑,寅时皆为甲寅,余类推。 问:请述十天干之阴阳? 答:甲丙戊庚壬皆为阳,乙丁己辛癸皆为阴。 问:大运部位从何起点,请详述之? 答:其起点皆根据所生之月建,如男命所生之年天干属阳,或女命所生之年天干属阴,运皆顺行;男命所生之年天干属阴,或女命

20、所生之年天干属阳,运皆逆行。 例如:男命甲子年,丙寅月生,甲属阳,运皆顺行,当从丙寅月建起点,顺推而下。第一部运为丁卯,第二部运即为戊辰,以次递进,列式于下: (第一部运)丁卯 (第二部运)戊辰 (第三部运)己已 (第四部运)庚午 (第五部运)辛未 (第六部运)壬申 又如男命乙丑年戊寅月生,乙属阴,运皆逆行,当从戊寅月建起点,逆推而上,第一部运为丁丑,第二部运即9为丙子,以次递退,列式于下。 (第一部运)丁丑 (第二部运)丙子 (第三部运)乙亥 (第四部运)甲戌 (第五部运)癸酉 (第六部运)壬申 又如女命乙丑年戊寅月生乙属阴,运皆顺行,当从戊

21、寅月建起点,顺推而下,第一部运为己卯,第二部运,即为庚辰,以次递进,列式于下。 (第一部运)己卯 (第二部运)庚辰 (第三部运)辛巳 (第四部运)壬午 (第五部运)癸未 (第六部运)甲申 又如女命甲子年丙寅月生,甲属阳,运皆逆行,当从丙寅月建起点,逆推而上,第一部运为乙丑,第二部运,即为甲子,以次递退,列式于下。 (第一部运)乙丑 (第二部运)甲子 (第三部运)癸亥 (第四部运)壬戌 (第五部运)辛酉 (第六部运)庚申 问:行运岁数,如何推算,亦请详述? 答:运若顺行,从生日生时,数至最近未来节之日时,运若逆行,从生日生时,数至最近已往节之日时

22、每三日为一岁,每一日为百二十天,每一时为十天,如离节三日,则一岁行运,如离节一日,则落地百二十天行运,离节一时,则落地十天行运,每足三日,方算一岁,且须扣算清楚,某年某月某日时交运,不得混称几岁,列例如下: 例一 男命甲子年正月十五日子时生 甲子 (年) 丙寅 (月) 戊辰 (日) 壬子 (时) 男命阳年干,运皆顺行,从月建顺推而下。 (第一部运)丁卯 (第二部运)戊辰 (第三部运)己已 (第四部运)庚午 (第五部运)辛未 (第六部运)壬申 运属顺行,数到最近未来节之日时,生立春后,最之未来节即是惊蛰,万年历载明是年二月初二日寅时惊蛰,由正

23、月十五日子时,数至二月初二日寅时,共十六天又二时,(正月小)以三天为一岁折之,即知为五岁多一天二时,应在五岁百四十日后起运,每一运管十年运管十年,故第一部运,五岁起行,第二部运,为十五岁起行,列式如下。 五岁 丁卯 十五 戊辰 二五 己巳 三五 庚午 四五 辛未 五五 壬申 自甲子年正月十五日子时计算,必至己巳年正月十五日子时,(乙丑一丙寅二丁卯三戊辰四己巳五)。方算五岁足,再加百四十天,即知为己巳年六月初五日,始行第一部丁卯运,以次递推,其为己卯年行第二部戊辰运,己丑年行第三部己巳运,显而易知,盖一运管十年,而十干亦周而复始也,若简称每逢己年六月初五日子时交换,亦可。

24、 例二 女命甲子年正月十五日子时生。 甲子 (年) 丙寅 (月) 戊辰 (日) 壬子 (时) 女命阳年干,运皆逆行,从月建逆推而上。 (第一部运)乙丑 (第二部运)甲子 (第三部运)癸亥 (第四部运)壬戊 (第五部运)辛酉 (第六部运)庚申 运属逆行,数至最近已往节之日时,生立春后,最近之已往节,即是立春,万年历载明,是年正月初一日巳时交立春,由正月十五日子时,数至正月初一日巳时,共十三天又七时,以三天为一岁折之,即知为四岁多一天七时,应在四岁百九十日后起运,每一运管十年,故第一部四岁起行,第二部十四岁起行,列式如下: 四岁 乙丑 十四

25、 甲子 二四 癸亥 三四 壬戌 四四 辛酉 五四 庚申 自甲子年正月十五日子时计算,必至戊辰年正月十五日子时,方算四岁足,(乙丑一丙寅二丁卯三戊辰四)再加百九十天。即知为戊辰年七月甘五日子时,始行第一部乙丑运,以次递推。其为戊寅年行第二部甲子运,戊子年行第三部癸亥运,显而易知,盖一运管十年,而十干亦周而复始也,若简称每逢戊年七月廿五日子时交换,亦可。 问:何为五行? 答:金木水火土是也。 问:五行之生克如何? 答: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问:请述十天干,十二地支之五行? 答:甲乙寅

26、卯皆为木,丙丁巳午皆为火,戊己辰戌丑未皆为土,庚辛申酉皆为金,壬癸亥子皆为水。寅辰巳申戌亥为阳,子丑卯午未酉为阴。 问:十二地支,中藏何物? 答:子中藏癸水。 丑中藏己土,辛金,癸水。 寅中藏甲木,丙火,戊土。 卯中藏乙木。 辰中藏乙木,癸水,戊土。 巳中藏丙火,戊土,庚金。 午中藏丁火,己土。 未中藏乙木,己土,丁火。 申中藏庚金,壬水,戊土。 酉中藏辛金。 戌中藏辛金,丁火,戊土。 亥中藏壬水,甲木。 问:何为财,官,印,食,比,劫,伤,杀? 答:皆五行生克之代名词也。 问:请述财官印等之构成? 答:生我者,阳见阳,或阴见阴,为

27、枭神。阴见阳,或阳见阴,为正印。 我生者,阳见阳,或阴见阴,为食神。阴见阳,或阳见阴,为伤官。 克我者,阳见阳,或阴见阴,为七杀。阴见阳,或阳见阴,为正官。 我克者,阳见阳,或阴见阴,为偏财。阴见阳,或阳见阴,为正财。 仝我者,阳见阳,或阴见阴,为比肩。阴见阳,或阳见阴,为劫财。 问:再请举例明之,我字指何物。 答:我字即日干,例如甲木日干,遇丁火,甲为阳木,丁为阴火,甲木能生丁火,丁乃我生而阳见阴,即伤官也。又如辛金日干,遇乙木,辛为阴金,乙为阴木,辛金能克乙木,乙乃我克而阴见阴,即偏财也,特立表于后,以便检查。 天干财官印等检查表 日干 比肩 劫财 枭神 正

28、印 偏财 正财 七杀 正官 食神 伤官 甲 甲 乙 壬 癸 戊 己 庚 辛 丙 丁 乙 乙 甲 癸 壬 己 戊 辛 庚 丁 丙 丙 丙 丁 甲 乙 庚 辛 壬 癸 戊 己 丁 丁 丙 乙 甲 辛 庚 癸 壬 己 戊 戊 戊 己 丙 丁 壬 癸 甲 乙 庚 辛 己 己 戊 丁 丙 癸 壬 乙 甲 辛 庚 庚 庚 辛 戊

29、 己 甲 乙 丙 丁 壬 癸 辛 辛 庚 己 戊 乙 甲 丁 丙 癸 壬 壬 壬 癸 庚 辛 丙 丁 戊 己 甲 乙 癸 癸 壬 辛 庚 丁 丙 己 戊 乙 甲 地支财官印等检查表 日干 比肩 劫财 枭神 正印 偏财 正财 七杀 正官 食神 伤官 甲 寅 卯 亥 子 辰戌 丑未 申 酉 巳 午 乙 卯 寅 子 亥 丑未 辰戌 酉 申 午 己 丙

30、 巳 午 寅 卯 申 酉 亥 子 辰戌 丑未 丁 午 巳 卯 寅 酉 申 子 亥 丑未 辰戌 戊 辰戌 丑未 巳 午 亥 子 寅 卯 申 酉 己 丑未 辰戌 午 巳 子 亥 卯 寅 酉 申 庚 申 酉 辰戌 丑未 寅 卯 巳 午 亥 子 辛 酉 申 丑未 辰戌 卯 寅 午 巳 子 亥 壬 亥 子 申 酉 巳 午 辰戌 丑未 寅 卯 癸 子

31、 亥 酉 申 午 巳 丑未 辰戌 卯 寅 问:地支内所苦藏之字,其财官印绶,推法如何? 答:与推天干相同,详参天干财官印等检查表,按干、支、花甲子、排命、排运、五行、生克、财官印绶等,为推命之起端,学者不可不知,且不可不熟读,否则如作文之不谙题目,文章何由而成。 天干篇 甲 五行:属木 性别:属阳 方位:东方 气 :长生在亥,沐浴在子,冠带在丑,临官在寅,帝旺在卯(以上为气之盛); 衰于辰,病于巳,死于午,墓于未,绝于申,胎于酉,养于戌(以上为气之衰)。

32、 势 :旺于春(最旺),相于冬(次旺);休于夏(衰),囚于四立前各十八天(次衰);死 于秋(最衰)。按:四立为立春,立夏,立秋,立冬。 生 :甲生丙丁巳午;壬癸亥子生甲。 克甲:克戊己辰戌丑未;庚辛申酉克甲。 合 :甲己相合。 化 :日干为甲,逢己土,在辰戌丑未月则化土。 乙 五行:属木 性别:属阴 方位:东方 气 :长生在午,沐浴在巳,冠带在辰,临官在卯,帝旺在寅(以上为气之盛); 衰于丑,病于子,死于亥,墓在戌,绝于酉,胎于申,养于未(以上为气之衰)。 势 :旺于春(最旺),相于冬(次旺);休于夏(衰),囚于四立前各十八天(次衰),死

33、 于秋(最衰)。 生 :乙生丙丁巳午;壬癸亥子生乙。 克 :乙克戊己辰戌丑未;庚辛申酉克乙。 合 :乙庚相合 化 :日干为乙,逢庚金,在巳酉丑申月则化金。 丙 五行:属火 性别:属阳 方位:南方 气 :长生在寅,沐浴在卯,冠带在辰,临官在巳,帝旺在午(以上为气之盛); 衰于未,病于申,死于酉,墓于戌,绝于亥,胎于子,养于丑(以上为气之衰)。 势 :旺于夏(最旺),相于春(次旺);休于四立前各十八天(衰)囚于秋(次衰),死于 冬(最衰)。 生 :丙生戊己辰戌丑未;甲乙寅卯生丙。 克 :丙克庚辛申酉;壬癸亥子克丙。 合 :

34、丙辛相合 化 :日干为丙,逢辛金,在亥申子辰月则化水。 丁 五行:属火 性别:属阴 方位:南方 气 :长生在酉,沐浴在申,冠带在未,临官在午,帝旺在巳(以上为气之盛); 衰于辰,病于卯,死于寅,墓于丑,绝于子,胎于亥,养于戌(以下为气之衰)。 势 :旺于夏(最旺),相于春(次旺);休于四立前各十八天(衰),囚于秋(次衰),死 于冬(最衰)。 生 :丁生戊己辰戌丑未;甲乙寅卯生丁。 克 :丁克庚辛申酉;壬癸亥子克丁。 合 :丁壬相合 化 :日干为丁,逢壬水在亥卯未寅月则化木。 戊 五行:属土 性别:属阳 方位:中央

35、 气 :长生在寅沐浴在卯,冠带在辰,临官在巳,帝旺在午(以上为气之盛); 衰于未,病于申,死于酉,墓于戌,绝于亥,胎于子,养于丑(以上为气之衰)。 势 :旺于四立前各十八天(最旺),相于夏(次旺),休于秋(衰),囚于冬(次衰),死 于春(最衰)。 生 :戊生庚辛申酉;丙丁巳午生戊。 克 :戊克壬癸亥子;甲乙寅卯克戊。 合 :戊癸相合 化 :日干为戊,逢癸水,在寅午戌巳月则化火。 己 五行:属土 性别:属阴 方位:中央 气 :长生在酉,沐浴在申,冠带在未,临官在午,帝旺在巳(以上为气之盛); 衰于辰,病于卯,死于寅,墓于丑,

36、绝于子,胎于亥,养于戌(以上为气之衰)。 势 :旺于四立前各十八天(最旺),相于夏(次旺),休于秋(衰),囚于冬(次衰),死 于春(最衰)。 生 :己生庚辛申酉;丙丁巳午生己。 克 :己克壬亥子;甲乙寅卯克己。 合 :甲己相合。 化 :日干为巳,逢甲木,在辰戌丑未月,则化为纯土。 庚 五行:属金 性别:属阳 方位:西方 气 :长生在巳,沐浴在午,冠带在未,临官在申,帝旺在酉(以上为气之盛); 衰于戌,病于亥,死于子,墓于丑,绝于寅,胎于卯,养于辰(以上为气之衰)。 势 :旺于秋(最旺),相于四立前各十八天(次旺),休于冬(

37、衰),囚于春(次衰),死 于夏(最衰)。 生 :庚生壬癸亥子;戊己辰戌丑未生庚。 克 :庚克甲乙寅卯;丙丁巳午克庚。 合 :乙庚相合 化 :日干为庚,逢乙木,若在巳酉丑申月,则花为纯金。 辛 五行:属金 性别:属阴 方位:西方 气 :长生在子,沐浴在亥,冠带在戌,临官在酉,帝旺在申(以上为气之盛); 衰于未,病于午,死于巳,墓于辰,绝于卯,胎于寅,养于丑(以上为气之衰)。 势 :旺于秋(最旺),相于四位前各十八天(次旺),休于冬(衰),囚于春(次衰),死 于夏(最衰)。 生 :辛生壬癸亥子;戊己辰戌丑未生辛。 克 :辛

38、克甲乙寅卯;丙丁巳午克辛。 合 :丙辛相合。 化 :日干为辛,逢丙火,在申子辰亥月则化水。 壬 五行:属水 性别:属阳 方位:北方 气 :长生在申,沐浴在酉,冠带在戌,临官在亥。帝旺在子(以上为气之盛); 衰于丑,病于寅,死于卯,墓于辰,绝于巳,胎于午,养于未(以上为气之衰)。 势 :旺于冬(最旺),相于秋(次旺)休于春(衰),囚于夏(次衰),死于四立前各十八 日(最衰)。 生 :壬生甲乙寅卯;庚辛申酉生壬。 克 :壬克丙丁巳午;戊己辰戌丑未克壬。 合 :丁壬相合。 化 :日干为壬,逢丁火,在亥卯未寅月则化为木。 癸

39、 五行:属水 性别:属阴 方位:北方 气 :长生在卯,沐浴在寅,冠带在丑,临官在子,帝旺在亥(以上为气之盛); 衰于戌,病于酉,死于申,墓于未,绝于午,胎于巳,养于辰(以上为气之盛)。 势 :旺于冬(最旺),相于秋(次旺),休于春(衰),囚于夏(次衰),死于四立前各十 八天(最衰)。 生 :癸生甲乙寅卯;庚辛申酉生癸。 克 :癸生丙丁巳午;戊己辰戌丑未克癸。 合 :戊癸相合 化 :日干为癸,逢戊土,在寅午戌巳月则化火。 地支篇 子 五行:属水 性别:属阴 方

40、位:北方 月令:十一月 节气:大雪为子月节;冬至为子月气。 藏干:癸 生 :子生甲乙寅卯;庚辛申酉生子。 克 :子克丙丁己午;戊己辰戌丑未克子。 合 :子丑相合 刑 :子卯相刑 冲 :子午相冲 害 :子未相害 三合:申子辰合成水局 方合:亥子丑合为北方 丑 五行:属土 性别:属阴 方位:中央 月令:十二月 节气:小寒为丑月节;大寒为丑月气。 藏干:己癸辛 生 :丑生庚辛申酉;丙丁己午生丑。 克 :丑克壬癸亥子;甲乙寅卯克丑。 合 :子丑相合 刑 :酉戌相刑 冲 :丑未相冲‘ 害 :丑午相害 三合:乙酉丑合成金局

41、 方合:亥子丑合为北方 寅 五行:属木 性别:属阳 方位:东方 月令:正月 节气:立春为寅月节,雨水为寅月气。 藏干:甲丙戊 生 :寅生丙丁巳午,壬癸亥子生寅。 克 :寅克戊己辰戌丑未,庚辛申酉克寅。 合 :寅亥相合 刑 :寅巳相刑 冲 :寅申相冲 害 :寅巳相害 三合:寅午戌合成火局 方合:寅卯辰合为东方 卯 五行:属木 性别:属阴 方位:东方 月令:二月 节气:惊蛰为卯月节;春分为卯月气。 藏干:乙 生 :卯生丙丁己午;壬癸亥子生卯。 克 :卯克戊己辰戌丑未;庚辛申酉克卯 合 :卯戌相合 刑 :子卯相刑

42、 冲 :卯酉相冲 害 :卯辰相害 三合:亥卯未合成木局 方合:寅卯辰合为东方 辰 五行:属土 性别:属阳 方位:中央 月令:三月 节气:清明为辰月节,谷雨为辰月气。 藏干:戊乙癸 生 :辰生庚辛申酉;丙丁已午生辰。 克 :辰克壬癸亥子;甲子寅卯克辰。 合 :辰酉相合 刑 :二辰自刑 冲 :辰戌相冲 害 :卯辰相害 三合:申子辰合成水局 方合:寅卯辰合为东方 巳 五行:属火 性别:属阳 方位:南方 月令:四月 节气:立夏为巳月节;小满为巳月气。 藏干:丙戊庚 生 :巳生戊己辰戌丑未;甲乙寅卯生巳。 克 :

43、巳克庚辛申酉;壬癸亥子克巳。 合 :巳申相合 刑 :寅己相刑巳申相刑 冲 :已亥相冲 害 :寅巳相害 三合:巳酉丑合成金局 方合:己午未合为南方 午 五行:属火 性别:属阴 方位:南方 月令:五月 节气:芒种为五月节夏至为五月气 藏干:丁己 生 :午生戊己辰戌丑未;甲乙寅卯生午 克 :午克庚辛申酉;壬癸亥子克午 合 :午未相合 刑 :二午自刑 冲 :子午相冲 害 :丑午相害 三合:寅午戌合成火局 方合:巳午未合为南方 未 五行:属土 性别:属阴 方位:中央 月令:六月 节气:小暑为未月节;大暑为未月气。

44、 藏干:己丁乙 生 :未生庚辛申酉;丙丁已午生未。 克 :未克壬癸亥子;甲乙寅卯克未。 合 :午未相合 刑 :戌未相刑 冲 :丑未相冲 害 :子未相害 三合:亥卯未合成木局 方合:巳午未合为南方 申 五行:属金 性别:属阳 方位:西方 月令:七月 节气:立秋为申月节,处暑为申月气。 藏干:戊庚壬 生 :申生壬癸亥子;戊己辰戌丑未生申。 克 :申克甲乙寅卯;丙丁己午克申。 合 :巳申相合 刑 :巳申相刑 冲 :寅申相冲 害 :申亥相害 三合:申子辰合成水局 方合:申酉戌合为西方 酉 五行:属金 性别:属阴

45、 方位:西方 月令:八月 节气:白露为酉月节;秋分为酉月气。 藏干:辛 生 :酉生壬癸亥子;戊己辰戌丑未生酉。 克 :酉克甲乙寅卯;丙巳午克酉。 合 :辰酉相合 刑 :二酉自刑 冲 :卯酉相冲 害 :酉戌相害 三合:巳酉丑合成金局 方合:申酉戌合为西方 戌 五行:属土 性别:属阳 方位:中央 月令:九月 节气:寒露戌月节,霜降为戌月气。 藏干:戊辛丁 生 :戌生庚辛申酉;丙丁巳午生戌。 克 :戌克壬癸亥子;甲乙寅卯克戌。 合 :卯戌相合 刑 :丑刑戌戌刑未 冲 :辰戌相冲 害 :酉戌相害 三合:寅午戌合成火局

46、 方合:申酉戌合为西方 亥 五行:属水 性别:属阳 方位:北方 月令:十月 节气:立冬为亥月节,小雪为亥月气。 藏干:壬甲 生 :亥生甲乙寅卯;庚辛申酉生亥。 克 :亥克丙丁巳午;戊己辰戌丑未克亥。 合 :寅亥相合 刑 :二亥自刑 冲 :已亥相冲 害 :申亥相害 三合:亥卯未合成木局 方合:亥子丑合为北方 人元篇 人元者,即地支内所藏之天干也,已见地支篇,可参阅之。 人元之利 (一)可以辅助天干地支之不逮,例如: 癸卯 丁巳 甲寅 甲子 八字中水木居

47、六,土金全无,当以身强无克制为患,然巳中藏有戊土并庚金,土能克水,金能制木,是天干地支虽属无用,而支中所藏人元,独可辅助其不逮也。 (二)可以增加天干地支之力量,例如: 甲寅 壬申 甲寅 甲子 三甲二寅,木如林立,又有壬水子水之生木,则木更繁重,自喜申金之克制,但一金五木只力难胜,则不得不赖申中寅中所藏戊土,以生金克木,是取戊土人元以增加申金之力量也。 人元之害 (一)帮助天干地支之为虐,例如: 戊申 庚申 甲申 庚午 独甲为五金所克,其衰可知,何堪申中再藏戊土,午中再藏己土,用戊己土之人元,再去生金,岂非专助庚申金之为虐乎。 (二)破坏天干地支之精采。

48、例如: 乙未 戊寅 戊辰 庚申 戊土甚重,当泄秀气于庚申二金,岂不甚美,奈何寅中所藏丙火,既能克去时干上之庚金,而时支申中所有庚金,亦破寅中之丙火冲去,岂非精采尽为破坏乎。 人元力量之分析 (一)最重:月支内之人元属月之本气者(例如申月之庚,庚与申皆属金,庚即为申中之本气),力量最重。 (二)次重:月支内所暗藏之人元(例如申月,申中暗藏戊壬),虽非申月本气,力量则次重。 (三)稍轻:年日时支内所藏之人元,与月支之人元相较,则力减轻。 五行篇 五行者,金木水火土,其数有五,并往来乎天地这间,而

49、不穷者也,故谓之行。 金 原始:西方阴止以收而生燥,燥乃生金。 性 :属少阴,沉下而有所止。 体 :至阴中含至阳,故光明可照。 质 :坚刚。 天干:庚辛属金。 地支:申酉属金。 支藏:申酉戌巳丑中皆藏金。 生克:受土之生;生水;为火所克;克木。 种类:金分六类,各有喜忌。 (一)强金,当令或繁为强,喜木分力,火煅练,水吐秀,忌土生金,金加重。 (二)弱金,失令或頹少为弱,喜土生金,金比助忌水分力,火克制水泄气。 (三)埋金,土多易埋,喜木制土,忌火助土 (四)沉金,水多易沉,喜土克水,水泄木,忌金助水泛。 (五)缺金,木多易缺,喜土生金,忌木加

50、重。 (六)熔金,火多易熔,喜水制火存金,土泄火生金,忌木助火炽。 四季金之喜忌 春:值囚令。 喜:未尽,贵乎火气为荣,性体柔弱,爱得薄土之资生,既见火,由喜金来比助。 忌:水盛则金寒,有用等于无用,木盛则金折,至刚转为不刚。 夏:值死令 喜:性柔,遇薄土则资生有益,形未充,得金比,则扶持精壮。时方在炎,逢水滋则金润 泽。 忌:火多则销熔,木盛则伤身,土厚则埋没无光。 秋:值旺令 喜:当权得令,遇火煅练,则成钟鼎之材;见水吐秀,则精神发越;逢木斫削,则施威逞 才。 忌:金助愈刚,刚过必缺,土再资生,反为顽浊。 冬:值休令 喜:形寒性冷,土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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