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班级治理平安责任制为了进一步标准学校班级平安治理工作,保障师生人生平安,按照深圳市学校平安治理条例等有关平安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分层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原那么,制定本责任制。 1班主任是班级平安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平安、班级教育教学等设备设备负责。 2班主任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平安文件精神,提出班级平安治理工作要求。 3班主任经常催促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班级平安治理工作,及时理解班级治理工作中出现的征询题。 4班主任应结合学生治理规章制度汇编对本班学生进展校园平安教育,做到经常、及时、有针对性。 5班主任应对学生进展校外各类平安教育,提高学生在校外各种场合下的平安认识和自我保护认识。 6班
2、主任应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备的平安情况及时、定期进展检查,如存在平安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提示学生留意。 7班主任应每日按时做好学生点名工作,理解学生出席情况。觉察学生未按时到校,在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 8班主任应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内外班级活动,如班队主题会、社会实践、春秋游、卫生劳动等,保证活动中的学生不因违纪、操作失误、治理不到位等缘故此发生平安事故。 9班级学生在校内发生各类平安事故,班主任必须及时送到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就诊,并上报学校。 10如遇学生缺席或发生校内平安事故,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家长联络,必要时应进展家访,理解或说明情况。 11班主任应理解本班学生在各学科中的表现,协调好学科间的作业量,防止学生因作业量过重而造成的损害。 12班级治理平安责任按照分工不同,贯彻谁组织活动,谁负责“的原那么;同时按照齐抓共管“原那么,在无明确分工的治理工作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教师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不在的情况下,下班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13未尽事宜,按照相关平安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