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科科长平安环保责任制
(一)职责
1、负责全矿的机电、设备以及提升系统的平安治理,经常和定期检查各种机械电气设备,保证处于良好的平安状态。
2、按照各级有关平安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和修正机电设备各岗位的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和治理制度。
3、在安装、拆卸和修理主要机电设备时,必须制定平安措施,保证符合平安要求。
4、做好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5、参加因机电设备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的措施及对事故责任的处理意见。
6、组织有关单位对卷扬机、锅炉受压容器、起重设备等设备进展定期平安检查,严格执行《冶金矿山平安规程》的有关规定,觉察征询题及时处理。
7、严峻新工艺投产和新设备使用前,负责对新工人进展平安技术培训,工人操作技术水平到达要求后方可出岗操作。
(二)目的
1、负责范围内轻伤以上事故为零;
2、电器火灾事故、触电事故为零;
3、严峻设备事故为零;
4、设备购进合格率到达100%;
5、设备平安治理方案有效施行率到达100%;
6、设备安装平安协议签订率100%;
7、检测仪器按规定时间检测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