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4 ,大小:16.62KB ,
资源ID:6872034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6872034.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XX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实施方案.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qwe****66】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XX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实施方案.docx

1、 XX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这一主线,以贯彻落实省“查无”办法为契机,遵循“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综合治理、教育疏导”的原则,坚持源头治理与综合治理并举,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并重,进一步加大对全县无证无照经营加工木材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专项行动,对全县存在的无证无照经营加工木材发现一批、化解一批、查处一批、引导一批、曝光一批,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助推“宜居宜业美丽新”建设。 二、工作重点 各乡镇林业站要根据本地实际,确定重点地区,精心组织,合

2、理安排,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肃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加工木材行为,维护市场经济执行。在查处同时,要结合实际,着力于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阶段划分 (一)部署排查阶段(7月中旬至7月下旬)。各乡镇林业站要组织学习省“查无”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责,依据本方案和各自职能,确定整治的重点地区及重点对象,确保专项行动按时展开,针对无照经营者分布、数量等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和填写《无证经营加工木材企业调查表》,制定整治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意义、木材经营加工市场主体准入、证照管理法律法规,公布无证无照

3、经营加工木材举报电话,发动群众抵制、举报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意识。同时,要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通报有关部门,取得重视、支持和配合。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上旬至9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乡镇林业站要积极配合林业执法大队,全力开展整治工作。 1、对无证无照经营加工木材的单位和个人(无论木材来源是否合法),一经查实,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止经营加工活动并依法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作出相应处罚,同时告知安全生产责任。 2、获批木材经营加工批准书但未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木材经营加工

4、的单位和个人,在告知安全生产责任的同时,通过省查处无证无照抄告平台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3、获批木材经营加工批准书且有工商营业执照但木材来源不合法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一经查获,由林业主管部门依法依程序给与查处,并作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年审不合格的重要依据。 4、获批木材经营加工批准书且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并从事海上渔排或松树枯死木等经营加工的,应当按照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特别规定开展经营加工,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查处、整治。 各乡镇林业站除本部门的专项行动外,涉及多个部门的,应实行当地政府统一领导的专项行动或部门间的联合行动,并将情

5、况进行通报。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上旬)。各乡镇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认真填写有关报表,并进一步梳理整改,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巩固成果,总结经验。同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和完善林业执法“一会四查”等保护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林业行政执法目标管理责任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乡镇林业站要根据我局的统一部署和本实施方案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重点对象。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信息的收集、研究、分析及时反映查处工作进展动态、任务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做法。 (二)强化协调配合。

6、各乡镇林业站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林业专项执法宣传活动,打造声势,有效震慑违法犯罪、教育群众。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在查处工作中的作用,构建预防、举报、查处、登记、规范为一体的联动监管平台。 (三)加强舆论宣传。在专项行动中,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介以及采取培训、指导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曝光典型案例,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实现行政执法行动与社会综合治理相结合。落实举报制度,公布本部门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申诉举报,对于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要高度重视,及时查处,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四)加强督查督办。各林业站要及时掌握专项行动情况,适时组织检查督导。要着力解决查处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对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要实行约谈、通报等制度,对影响经济发展、民生稳定、安全生产和地方声誉的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治。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林业站将本地区专项行动填写的《无证经营加工木材企业调查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八闽出击”专项行动统计表》于10月1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材料形式,报送县林业执法大队办公室,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 第4页 共4页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