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建工程第四季度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 杨办发201285号 杨柳乡关于认真组织开展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各企业: 第四季度面临“中秋”和“十一”节假日的到来,以及各种婚丧嫁娶繁多,特别是在十一月有着两个重大节日“11.9消防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周”,为巩固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成果,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我乡决定迅速开展全乡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现将开展第四季度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进入第四季度,人流、物流增加,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安全生产监管难度随之加大。我们要认
2、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部署精神,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层层落实安全生 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严防死守,全力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分组及责任人 (一)煤炭安全检查组 由煤管所负责对和平煤矿、留田煤矿、烂坝煤矿的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瓦斯治理、顶板管理、矿井防治水、井下现场和地面安全管理等情况,摸清采掘作业、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等情况,要对煤矿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尤其是五大安全系统和六大避险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并对
3、和平煤矿和留田煤矿采区范围内非法开采进行检查。责任人:敖金愿、各挂钩煤矿领导。 (二)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组 由派出所牵头,乡交通管理所、乡农机站参与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市乡、乡村公路危险路段、水毁塌方路段、事故多发点的安全隐患;检查路面行车秩序,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驾驶、疲劳驾驶、病车上路、黑车黑户和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章载人、客货混装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并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法违章的行为的,要依法予以处置。责任人:崔东华、秦庆松、程祥林、各村支书、主任。 (三)地质灾害、防汛工作检查组 由国土资源所、乡水务所负责全面
4、巡查排查。要认真组织对本乡内的村、组住房、施工现场、人口密集区、重要基础设施和其他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辖 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情况,重点是对乡的洪涝、山体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情况,并要针对性地制定并完善突发性事故的应急。切实把防治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扎实做好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坚决遏制地质灾害事故发生。责任人:张洪敏、严达立、各村支书、主任。 (四)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组 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乡卫生院、倘塘工商所负责,重点检查医院、药店、个体诊所进购药品渠道是否合法;食馆、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销售食品、商品是否符合质量标准;生产加工企业、小作
5、坊食品是否达标等。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予以处置。责任人:王洪敬、樊则文、黄照旺和各村支书、主任。其中,卫生安全责任人:樊则文,市场安全责任人:黄照旺,食品安全责任人:王洪敬、药品安全责任人:樊则文。 (五)打击非法开采检查组 由国土资源所、乡综合执法队负责,重点检查煤炭私挖滥采、非煤矿山的取缔、封停情况,特别要加强对边界日常监管的盲点和死角的巡查检查力度。责任人:张宏敏、钱炳建、各村支书、主任。 (六)非煤矿山、尾矿库、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组由乡安监站负责对全乡非煤矿山、尾矿库和烟花爆竹生产销售企业、零售网点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
6、予以处置。责任人:王洪敬、各村支书、主任。 (七)消防安全检查组 由派出所负责,重点检查旅社、影剧院、娱乐场所、学校、人员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安全通道、安全装备的配置和使用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督促责任主体限期排除。具体在“11.9消防日”进一步巩固消防安全工作。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予以处置。责任人:赵尔清、相关单位负责人。 (八)建设施工安全检查组 由乡村镇建设管理所负责,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和行业管理规定,全面加强各类建筑安装工地的监管,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和“一标五规范”的落实情况。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予以处置。责任人:汤旺,各项目点负责人、各村支书、主
7、任。 (九)学校安全检查组 由乡中心学校负责,严格按照危房鉴定标准,对全乡校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危房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坚决不允许使用。同时,对学校食堂卫生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予以处置。责任人:邱云峰、各学校校长、各村支书、主任。 (十)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组 由派出所负责,严格按照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规定,对生产、销售、运输、储藏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予以处置。责任人:赵尔清、各企业和项目点相关责任人。 (十一)电力通讯安全检查组 由供电所、电信所、广电站负责,重点检查电力通讯设施
8、、供电线路存在的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 整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予以处置。责任人:王候斌、任大顺、孔德飞,各村支书、主任,各单位负责人。 十二森林、民房安全检查组 由林业站、民政办负责,重点检查护林防火和民房火灾的防范和预防工作,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责任人:邹学启、孔德启、各村支书、主任。 三、工作要求 (一)各村支书、主任和乡直各单位负责人是辖区内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务必要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任务落实到岗位、到人,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二)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及时在辖区
9、内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要配合乡人民政府派出的检查组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挂钩村的领导要带领挂钩单位及干部,指导帮助挂钩村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同时,分管领导要督促所分管部门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统筹兼顾。 (四)各检查组必须由责任人亲自带队,深入实地对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彻底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严格按照“五定”(定责任、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定效果)和“谁主管、谁检查、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责任主体限期
10、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同时报乡人民政府进行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或限期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关闭或停业。对检查流于形势、走过场、督促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检查组相关人员与责任主体责任。对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领导和各村党政领导没有亲自带队检查和对检查结果没有审核签字就上报的,要进行问责。 (五)各检查组,各村必须认真做好“中秋”“十一”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于10月7日下午5:00报乡党政办。 (六)各检查组、各村务必于12月16日下午5。30分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经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书面报乡党政办。 杨柳乡党政办2012年10月10日 抄报:市委办、政府办抄送:市安委会、煤炭局、安监局、国土局、公安局、交通局、农机局、教育局、卫生局、建设局、监察局、杨柳乡党政办公室2012年10月10日印发 6检察院、电力公司第7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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